Prior to 1898: Setting the stage for Cheerleading
The history of cheerleading is closely tied to the history of sports in the United States (i.e. American Football, Basketball and even Rugby), its sporting venues, as well as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overall crowd participation at many athletic events.
1898: Birth of Cheerleading
As a result, the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ep club” students developed a new plan to further involve their crowd in order to win their final game on 2 November 1898 versus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As later quoted in the 12 November 1898 edition of the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student publication “Ariel”:
In 1974, the former General Manager and Vice President of NCA, Jeff Webb, founded the Universal Cheerleaders Association (UCA) to teach higher levels of skills to cheerleaders around the United States. Cheerleading specific skills (partner stunts & pyramids) were introduced to make cheerleading more entertaining, thus augmenting cheerleading’s traditional leadership function; a new era of cheerleading begins.
上面這段文字告訴了我們,是 Jeff Webb 與 Varsity 集團把體操家族的技術動作帶入了啦啦隊。
在這個月中的週二 ( 11/13) 的一場 NBA 比賽中,一名奧蘭多魔術隊 ( Orlando Magic ) 的技巧啦啦隊員 Jamie Woode 在實施一次立肩拋投過程中不慎向後墜落著地。這是繼密西根州立大學啦啦隊員 Taylor Young ( 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 ) 在去年底,從同樣立肩動作的位置,向後墜落在 Breslin Center 的木質地板後,又一起啦啦隊員在表演中墜落硬質地面事件。同樣向後一栽,奧蘭多的 Jamie 沒密西根 Taylor 那麼的幸運,這一栽,造成了 Jamie 三節脊椎骨以及一根肋骨的骨折。
Jamie Woode suffered three fractured vertebrae and a broken rib
再回過頭看,AACCA 用了「整體運動傷害事件」發生數據,來陳述啦啦隊傷害發生率很低的論點,初步看起來似乎是可喜可賀,從這點看來,美式足球的確非常的危險。但我們必須要更進一步的比較其他的數據以後,才能確定能不能開香檳、放煙火慶祝啦啦隊是一個跟游泳差不多安全的運動項目。同時間,這篇研究也很貼心的也做了傷害發生部位 ( Body Site ) 的分項數據,能夠讓我們更進一步的釐清,到底那個才是真正影響運動員生涯或生命的傷害事件及統計數據,在看完各項目的傷害部位比較後,我們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
可怕的美式足球
在看完美式足球的頭頸傷害發生比例(上表),再看看啦啦隊的頭頸傷害發生比例後(下表)
真不知道 AACCA 哪來這股勇氣
還理直氣壯的告訴大家啦啦隊是很安全的?
與啦啦隊相比,在「整體傷害發生數據」稱霸的美式足球在頭部與頸部運動傷害發生比例與啦啦隊相比真的是有待努力。啦啦隊 無論是在比賽時 ( Football : 24.2% vs Cheerleading : 62.5% ) 以及練習時 ( Football : 22.7% vs Cheerleading : 46.7% ),頭部傷害的發生比例都是美式足球的一倍還有找。若不是啦啦隊有強度較低的表演活動 ( Performance : 20% ) 拉低了頭部整體傷害發生比例的平均值 ( Overall ),要不然單單對照比賽與練習啦啦隊的數據會是很可觀的。
雖然啦啦隊頸部傷害的發生率為很漂亮的「0」,但很有可能是因為美國高中啦啦隊比賽本來就比較少,再加上抽樣出的 70 所學校不見得每間都會參賽,因而大大的降低了本研究中啦啦隊在競賽分類呈現出的數據,而美式足球比賽場次的總量卻是比啦啦隊多很多,因而大大增加了研究中競賽部分的傷害數據。若對照頸部整體 ( Overall ) 的傷害發生比例來看,啦啦隊還是比美式足球還要來的厲害許多 ( Football : 2.4% vs Cheerleading : 4.1% )。
最近在一個「號稱」推廣啦啦隊安全,附屬於 Varsity 集團旗下的「子公司」- AACCA (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heerleading Coaches and Administrators ) 在它的官方部落格的一篇文章中引用了許多篇研究結果與數據,來鋪陳目前啦啦隊的發展有多安全。而這篇文章的也暗示了一個非常令人玩味的結果,並引用了一篇研究報告的結果指出,目前啦啦隊的「運動傷害發生率」比許多運動都要來的低,僅比女子游泳高一些些!這與許多目前的研究結果都大相逕庭背道而馳,於是這不免又引起我耙糞的癮頭......
從這篇研究看來,在啦啦隊這項目的抽樣也同時使用了「隨機抽樣」以及「方便抽樣」,並且方便抽樣的樣本數比隨機抽樣要來的多一些(約多了 50%)。或許是因為運動普及性的關係,在運動項目分類中分為「Original Sports」以及「New Sports」的分類中,如上圖 藍框 處。「Original Sports」所有運動項目隨機抽樣的樣本數都比方便抽樣要來的多(有些項目還是多很多),而幾乎所有「New Sports」中的運動項目方便抽樣的樣本都比隨機抽樣要來的多(就算是少也只是少一個而已)。對照前面統計課本告訴我們的,本篇研究的結果資料在 Original Sports 的數據結果應該會較具有「代表性」,而 New Sports 的數據結果比較適合當參考。
先不論抽樣方式對於研究樣本總體的代表性,從抽樣數量的觀點來看,僅僅 70 所高中學校的樣本數(橘色框框處)很明顯是無法代表目前美國所有的啦啦隊參與者的。並且以校園內的場邊助陣啦啦隊為樣本主體的推論結果,是否能與性質完全相異的 All Star Cheerleading 一體概括?所以這篇研究先天在啦啦隊項目取得的樣本總數,就已經很明顯的不足以代表所有啦啦隊的參與群體,特別是目前美國啦啦隊參與人數的主體;再加上前面提到,超過半數的參與者樣本並不是以隨機的方式取得,使得這「低受傷率」的數據結果無法有力的解釋啦啦隊目前在運動傷害中真實的樣貌。再回頭對照統計課本的說法,這結果真的只能「僅供參考」。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這研究結果的數據「僅適用於高中校內場邊助陣的水準層級」,根本無法完全套用在全美國參與人數最眾多,同時也是 Varsity 大金庫的 All Star Cheerleading。同時這樣本也無法適用在我們台灣目前的發展環境與技術水平?充其量只是我們擁有相同的 Cheerleading 的字眼,完全無法擁有這麼美麗的數據。同時這篇研究報告並沒有具體的文字說明啦啦隊是相對安全的運動項目,只是呈現出研究者抽樣過後「僅供參考」的數據而已。同時仔細看這份研究報告啦啦隊的部分,我們將會發現更驚人的事實....
同時在一篇報導的文章中也提及澳少年 Perry 參與特技體操的過程。文章一開頭便寫到「Perry first started gymnastics at the age of 5,(他在五歲學習體操運動) beginning to learn the fundamental aspects of gymnastics.(在接受了基礎的體操訓練後) However, after 2 years(兩年後轉投入特技體操運動) of artistic gymnastics he decided to change to a different type of gymnastics – ‘Sports Acrobatics’.」。這文章也證實了先前的假設,澳少年的確是在 7 歲的時候開始接觸特技體操。
你想的沒錯,目前啦啦隊技巧動作並非原生自創,而是來自特技體操。特技體操是從表演藝術衍生出的一項競技運動,發展歷史非常悠久,廣義的來說已超過了百年之久,並在 1999 年初納入了國際體操聯合會( 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Gymnastique, FIG),同時我們可以在啦啦隊的抬升與支撐動作中,見到許多特技體操的影子。上面是一段俄羅斯的特技體操選手在平時訓練的影片,可以讓我們簡單的瞭解一下特技體操在做些什麼。但看完影片後,除了讚嘆之外,與我們熟知的啦啦隊相比,相同的技巧操作,其中怎會存在如此大的認知差異。
,同時也產生許多似是而非的迷思來解釋這些差異,但這些解釋並沒辦法合理化這些差異存在的事實。或許藉由釐清這些填補認知差異的迷思,可以提供更多啦啦隊技術動作發展的思考面向。
或許有人會說,那 Try out 呢?Try out 的方法不是很好嗎?Try out 可是一個一個用細項分數評定出來的呢?怎麼會不好呢?那我們就來仔細看看 Try out 的方法,以及現行的細項分數具有什麼意義?
就以目前常見,也是我們目前唯一篩選選手的機制「Try out」來看,Try out 的評量方式,也是以「動作難度」與「眼見為憑」作為篩選依據,由選手自行安排動作,以評審的「主觀動作難度」作為評量依據,並親眼看見選手「實施」後,依據實施內容以主觀的扣分程度給予其動作分數。透過評審的眼睛,成者為王,而敗者就....謝謝再聯絡。(但成績評定在後續的協調與調整分數部分就不是我們討論的範圍了....XD)。如果選手通過某項選拔,我們就會認為他是個具有某種程度水準的選手(甲組選拔就認為甲組水準,國手選拔就認為是國手水準...之類的),反之亦然。聽起來好像很合邏輯,但仔細想一想,這邏輯可能只對了一半,或是搞混了啦啦隊比賽技術動作在「難度」與「實施」間孰輕孰重。
但 Try out 的結果只能確定該名選手在某個時間點可以成功的操作某些動作,比較難去確定該名選手能持續且穩定的操作相同動作,並完全無法確定這眼前的成功的成功是運氣或是真有實力,就像我們永遠不會知道賭神的「梅花3」是出老千還是真有特異功能。所以 Try out 的結果很顯然的並無法完整對應一個選手在比賽場上的能力需求。我們可以回憶每次國際賽 Try out 出來的選手,與他們比賽場上實際表現,這些 Try out 場上的神人踏上了比賽墊,很多時候都可能變成了不定時的炸彈。我們可以回想前面花了很大篇幅談到的 Colby Lewis,再想想啦啦隊的 Try out。「眼見為憑」的評量方法,似乎是非常的不靠譜,很容易把只會耍小魔術的江湖老千煞有其事的捧成具有特異功能的奇人異事,或是把重感冒又剛烙賽完的陳金鋒排除在國家隊的名單外。或許有人會歸咎於運氣,或是命。但話又說回來,選拔究竟是選出頂尖好手為國爭光,抑或是選誰的命好?這樣或許未來可以考慮邀請唐立淇或星星王子進入選訓委員名單,這樣也容易知道誰的命比較好。
或許有人會說:「美國人也是這樣在選拔 Try out 的啊!」但只要稍微瞭解美國啦啦隊文化的人都知道,美國這套 Try out 制度所選拔的,並非是專門參加 2:30 流程比賽的啦啦隊員,而是選拔站在場邊吆喝的啦啦隊員(他們大部分時間都不需要穩定持續輸出高強度的體能)。我們明顯是用了相同的方式來選拔不同目的的人,所以這制度的沿用似乎有些似是而非。又或許有人會說:「沒辦法,這就是啦啦隊!人家美國的東西我們只能 follow,我們也很無奈」。但只要這種自願被殖民的心態存在的一天,我們要如何孕育出突破現有困境的思維?況且美國與台灣的啦啦隊環境與發展方向完全不一樣,若一直不知所謂的模仿下去,啦啦隊將會離真正「運動項目」愈來愈遠。
競賽的評估
目前啦啦隊比賽就像是前面提到 Try out 的放大版,利用相同的概念,相同的評分架構來判定隊伍的能力高下(Try out 是針對個人)。用膝蓋想也知道,不太可能因為相同的架構放大後,成績的排序就真的能夠完全反應一支隊伍整體的能力,並同時排除運氣影響成績表現的可能性。所以啦啦隊比賽的細項分數雖然長的像是 1、2、3、4.....那般,但功能卻只剩下拿來加總,用以評量選拔或比賽的級距外,跟甲、乙、丙、丁差不了多少。簡單來說,細項分數沒有連續的意義。
舉個例子來說,A 隊在技巧分數為 15 分,B隊12分,先不論產生 A、B 兩隊的分數是否有具體依據(還是依照裁判的個人喜好)?分數之間的「距離」是否相等?A、B 兩隊的分數是否可以相減?相減後的差距是否具有意義?還是僅僅只能代表 A 隊比 B 隊好?簡單來說,這些長的像數字的符號,充其量只是穿著數字外衣的甲乙丙丁。有興趣的人可以去 Google 一下關於「次序變項」與「連續變項」的說明。
「運動」廣義的概念上而言是包含有「身體活動」、「組織訓練」及「運動競賽」的要件,也就是參與者在參與過程中經歷過練習場揮汗如雨的身體訓練,以及在競賽場上全力以赴的熱血拼搏,並從中獲得身心靈正面提升體驗的活動過程,在概念上都可以廣義的被認為是一項運動。以其他運動項目如棒球、籃球、足球、網球、羽球、高爾夫、田徑、游泳、體操...等項目中包含的要件來看,目前還在努力中的啦啦隊都符合如這些運動項目的構成要件,甚至在某些地方超越許多。同時這也是目前主張啦啦隊是運動項目最主要,也著墨最多的論述。但仔細檢視這些論點,似乎如同 Try out 的邏輯一樣,只對了一半。
總的來說,Colby Lewis 在四月去過天堂,五月遊過地府後,在六月最終回到了人間。本季累積至今的表現成績與生涯平均差異不大,頂多是略優於生涯的平均而已。也就是說 Colby 不可能只參加了觀落陰就馬上變成神或鬼,不光是因為他身處德州,所以到處可聽到那噠噠的馬蹄是個美麗的錯誤,而那連發的轟不讓與三振也都是美麗的錯誤。畢竟,他不是歸人,只是個過客。
並且,人不知道怎麼著,總是很喜歡從「發現錯誤」來展現自己的專業。或許是印象中「專家」好像都很容易找出錯誤,並且專家的任務就是「除錯」,而貴為教練的自己若不會指出些什麼錯誤的話,就會被人認為是個傻 B 一樣什麼都不懂。所以當教練眼睛看到,或耳朵聽到一些表象訊息,並被其他人詢問看法的同時(教練幫我看 toss....),就算腦袋瓜空空,也要硬著頭皮找出些「可能」的錯誤來展現自己的專業。殊不知,有時候在根本沒錯誤的情況下硬加上一堆看似可以改進的「錯誤」,或是一些不負責任的解釋後,最後衍生出來更多的現象會讓人完全摸不著頭緒,更不用說再去解釋這些混亂的現象。結果搞到最後愈解釋愈混亂,變成怎麼做都不對了。有時不需要那麼心急,淡定的看待這些表象訊息。如果當下真的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就老實的回答不知道,等到蒐集正反訊息多方的比較求證後,再說出口都不會嫌太遲,這樣一來也比較不怕說錯害人,最後還要很累的凹來凹去,反而更害己。
金鶯隊一開局,前三棒毫不客氣的連續賞了 Colby Lewis 三發陽春全壘打。以「眼見為憑」表現論者的眼光來看,首局就連續被敲三發轟不讓就給人就一種「投手到底怎麼了?」、「投手已經被打到眼冒金星了」、「投手龜祖海暸暸了」,甚至開始會有「放水啦」的感覺,於是乎擔心選手是否會被全壘打的陰影籠罩,進而影響到接下來的投球表現。此時身為總教練的你還會放心讓他投下去嗎?要是在台灣老早就上投手丘碎碎唸了。然而在那場比賽中,休息區的教練似乎像盛竹如說話的口氣般淡定,如一尊土地公那樣一動也不動的在場邊老神在在的「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KKKKKKKKK,連發 K 到深處無怨尤
而 Colby 不知是美牛吃太多導致狂牛症發作還是瘦肉精作祟,讓接下來第四棒 Adam Jones 擊出中外野飛球出局後,神勇的連續讓 6 個打者揮棒落空三振出局(Strike out swinging),到三局下半第一個打者出局前,金鶯隊連壘包邊兒都沒摸到。如果把六連K前擊出中外野飛球的 Adam Jones 算進來,他前兩球還都是眼睜睜看著主審舉手的好球(Called Strike),從事後諸葛的角度看來,當下投手一度處在球數絕對的領先優勢,打者非常有機會被主審拉掉,也就是一個「準七連K」的情境。
比賽來到了第三局,在第二位打者 J. Hardy 的右外野高飛球出局後(前兩球依然是 Called Strike),Colby 又賞了第三棒 Nick Markakis 一個揮棒落空的三振,第三局結束。
第四局一上來只用了一個球又送給第四棒 Adam Jones 左外野飛球接殺出局。隨後的五、六、七棒又是連續的揮棒落空三振下課。在八、九兩棒的接殺出局後結束了第五局。
第六局一開頭又送了揮棒落空三振給第一棒打者 Ryan Flaherty。之後用兩個滾地球解決了二、三兩棒結束了第六局。
臨去秋波補兩發
時間來到七局下半,這時換成第四棒 Adam Jones 發瘋了,面對 Colby 的第一球偷點不成,第二球毫不客氣的大棒一揮就把球掃出了全壘打牆外。
此時 Colby 不知是不爽還是真的累了,面對第五棒打者 Matt Wieters 丟出了本場比賽第一次的四壞球保送(前三球是連續壞球),接下來面對第六棒 Wilson Betemit 只用了一球又送給了金鶯隊本場比賽第五發全壘打。此時身為總教練的你還坐的住嗎?但遊騎兵的教練們似乎還是不動如山。
接下來的情況,很可能說明了 Colby 剛剛是極度的不爽而不是累,因為他毫不客氣的把球丟到了雖小的第七棒 Chris Davis 身上,或許是教練團認為丟觸身比被尻全壘打還值得關切
(因為被尻全壘打有一半的原因是打者太強,但丟觸身球絕對 100% 是投手控球的問題),於是遊騎兵教練團終於走上投手丘短暫的關切了一下 Colby,但畢竟「各人造業各人擔」,最後還是留他在場上繼續丟。
接著金鶯第八棒 Mark Reynolds 不知是看到了黑衣人的暗號還是場外的煙火,很客氣的送給 Colby 一支雙殺打。然而最終解鈴還需繫鈴人,在第九棒 Robert Andino 因野手失誤上壘後,Colby 臨去秋波,送了一個揮棒落空三振出局,給揭開這全壘打與三振大亂鬥序幕的第一棒 Ryan Flaherty 。七局結束,Colby 責任已了,打卡下班。
啊等等等等,陳偉殷咧?這到底關陳偉殷啥屁事?好啦,我承認這是一篇純粹掛羊頭賣狗肉的文章。陳偉殷跟本篇文章最大的關聯性,只在陳偉殷是咱們新台灣之光,並代表了巴爾地摩金鶯隊先發主投,拿了場勝投而已。標題掛上趴著也中槍的「陳偉殷」純粹只是想要吸引目光而已。而這篇的重點全是對手 Colby Lewis 在同場比賽離奇的表現,以及數據統計如何教我們像遊騎兵教練那樣在驚濤駭浪中能夠淡定的繼續看下去。
不過話又說回來,要不是陳偉殷,或許我不會注意到這場比賽,也就不會注意到 Colby Lewis 的神奇又絕妙的表現,也就不會寫出這篇文章了,所以一切也還都是陳偉殷,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