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02:30啦啦隊競賽模式「犯錯」的「情境風險」

        
        之前我們討論到2:30的競賽模式會對選手產生運動傷害發生的「情境風險」。不只是選手,連裁判都深受其害。也就是2:30的競賽模式,會讓裁判置身在一個極易「犯錯」的情境風險中。

        我們一定會想,專業的裁判怎麼可能犯錯?但究竟是什麼樣的情況,讓受過「專業訓練」裁判們容易「犯錯」?(而且有很大的犯錯機率)在討論到專業裁判犯錯之前,我們需要先瞭解目前裁判給分的過程是什麼?裁判是如何評斷出一支隊伍的表現優劣?

        目前裁判在評分的過程中,通常將隊伍流程的展現「視為」流動的影像訊息,透過眼睛的蒐集,將一幕幕的影像訊息傳遞至大腦,再經由腦中記憶的規則與評分標準,以及過往的經驗來判斷眼睛蒐集到的訊息,並將觀察到的影像量化出數字得分,最後用手將分數寫在評分表上。這一切,只能在2:30內完成。
        
        上面那一長串文字簡單的說,裁判就是在2:30內,用眼睛「看」隊伍的表現,然後給分。這簡單過程其實背後暗藏著一個制度創造出來,將裁判暴露在一個極易犯錯的情境。
        這裡先暫停一下,把你的「視線」離開文章一分鐘。現在,將你雙手拳心向內握拳併攏,向前平舉,與眼睛視線平行,伸出你雙手的拇指(像比讚的動作)。此時,你可以很清楚的同時看見雙手拇指的指甲。接下來,請稍微把雙手打開約5公分寬,此時,眼睛已經無法專注的看見雙手拇指的指甲,同時你可以很清楚的感覺到,雙眼的眼球必須來回搜尋這兩隻指甲的片段影像,此時眼睛並不是直接看到眼前這分開的拇指,而是眼球將來回蒐集左右拇指的片段影像送進大腦內,拼湊出兩隻分開拇指的全貌。

        事實上,我們在用眼睛「看」任何事物的時候,會本能地相信自己「看」到了一切,也相信已經「看」得很詳盡,並且自信地認為,自己能注意到其中發生過的任何變化。但事實上,我們根本無法捕捉事物的具體變化。因為「大腦與視覺範圍限制」的本能,讓我們無法完全清楚且詳盡的「看」到我們眼球蒐集到的影像。



       
        從拇指的測驗來看,我們可以知道,眼睛能夠清晰看到的視線範圍,事實上只有左右2度寬(沒錯,就只有2度)。這並不是一個很寬的範圍,一旦超越這個範圍,我們的眼球必須不斷的在視線範圍內,來回擷取片段的影像,並且靠大腦來拼湊出影像的全貌。對於眼前靜止不動的拇指是如此,那對於在12mx12m競賽場內不預期出現且不停流動的舞伴技巧、金字塔、騰翻、跳躍、舞蹈、口號、空拋...等,一樣是如此。
        
        所以,無論如何,即便再專業裁判在評分的當下,都必須用眼睛「看」,並且是在有限的時間內「看」非常多的元素。


        
        事實上,人類的眼睛在來回擷取片段影像的過程中,很難準確且完整的擷取所有訊息。而2:30的競賽制度,不僅給了裁判一個複雜的訊息情境,同時也只給裁判一次「看」的機會(除非裁判可以看完慢動作重播後再打分數),有些時候,在衡量分數的瞬間(觀看流程、評斷難度、組數、分數到下筆後,再重複觀看流程、評斷難度、組數、分數),裁判的視覺專注力是無法一直保持在蒐集流程中的訊息。
        
        並且流程也不是在同一段落實施相同動作。經常在實施跳躍的段落中,其他選手正實施著騰翻,或是金字塔與舞伴特技的段落中,包含有少數的騰翻動作。事實上,裁判的腦袋經常在評分當下,面臨複雜到根本無法清晰的思考的情境,更何況在最初的視覺蒐集上就有先天無法克服的限制,簡單的說,就是「漏看」。




        所以,我們必須承認,「漏看」其實是演化賦予我們的原始本能,因為人類在本能上就無法清楚的蒐集同一時間點下,眼前所有事物的全貌。而我們認為的全貌,其實是片段的影像在大腦內湊合出來的,只是我們沒有意識到。然而2:30的競賽制度則在這有限的時間內,不僅提供了複雜且大量的訊息,也將這人類「漏看」這項原始本能發揮到極致。
        
        即便是再完整、再專業的評判制度、模式或規範的訓練出來的「專業裁判」,終究無法在評分的當下,突破人類有效視覺區域的限制(因為還是得用眼睛看),在2:30秒的有限時間中,很有可能會因視覺區域受限,而錯失或漏看重要的動作,這錯誤很有可能就決定了這支隊伍去年一整年努力的心血。也難怪裁判幾乎年年都是賽後攻擊的標靶。其實這不能責怪裁判們不專業,要怪,也只能怪達爾文!
        
        除非有一天,人類的大腦進化到有效視覺範圍變成180度,讓我們有機會克服這2:30賽制創造出來的「犯錯情境」。但在那之前,我們只能深深的一鞠躬,對裁判們說:



裁判,真的辛苦了!

圖片來源:http://www.nipic.c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