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8日 星期二

大家是否還記得「曹辰瑩」與「吳佳樺」??



今早這則新聞,想必會引起大家的義憤填膺。

美女運動員 啦啦隊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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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中部分引用的數據是來自美國「全國嚴重運動傷害研究中心」的年度運動傷害調查報告。

CATASTROPHIC SPORTS INJURY RESEARCH TWENTY-EIGHTH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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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記者的解讀來看,可以發現有個錯誤的地方

        在高中嚴重受傷的事件並非78件致死9件,而是78件致死2件。9件實在真的有點太誇張了。記者,加油,好嗎?!英文看不懂不打緊,阿拉伯數字還看錯就真的很糟糕!這篇報告除了「致死」的數據外,啦啦隊的「直接嚴重傷害 (direct catastrophic injuries) 」的致死或受傷率在高中與大學分別高居各女子運動項目的第一名。
     
        雖然記者的素質要檢討,並且有些人一定會認為,那是美國的數據,不能概括或「亂用」在我們台灣。既然這樣,現在就來看看台灣吧!

 美國高中女性直接嚴重運動傷害數據

美國大學女性直接嚴重運動傷害數據


        大家是否還記得「曹辰瑩」與「吳佳樺」??

2007年底,台北與澎湖接連發生兩件啦啦隊頭部墜地事件。

場地克難 啦啦隊一姐練習倒栽蔥 昏迷6天才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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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隊練習 女學生2m高墜地 腦水腫住院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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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日前的新竹事件,這三起事件我們可以知道,台灣從2007到2011年共4年間,致死事件有1件,嚴重傷害有2件,但除了新聞報導出來的外,實際發生傷害事件並沒有明確統計數字,但我們仍可以確認,這項活動仍存在著「直接」的致死率。如果從現有的數據來看,「傷害發生」與「致死」的情形,「台灣的確比美國要來的高」。

        但要下這武斷的結論,對台灣的啦啦隊似乎不公平,過去大家努力推動的安全技術與觀念,也是有很多正面的例子,並且因為台灣並沒有明確的啦啦隊運動傷害發生統計,若將2007年之前的所有的發展歷程都算進去,從「傷害發生數量」與「致死」的比例來看,可能會比美國來的低。但在這裡討論發生率是沒有意義的,因為生命的逝去是不允許有分毫的機率發生。

        但從「參與人口」與「致死事件」來看,台灣的確可以說是「高過」美國。

        這論點應該不需要統計數據,美國啦啦隊員女性參與人口「絕對」比台灣來的多,若以「參與人口」作為分母計算,台灣的分母絕對無法贏過美國。所以台灣在這項參與人口與發生比例的觀點來看,是相對較高的。總的來說,「美國」與「台灣」在參與人口與致死事件的比例模型來看,其實是滿相符的。

        仔細比較兩邊的發展環境,場地「絕對」是唯一因素。所以提供安全的練習場地是絕對刻不容緩的事情。


        在安全教育方面,美國的安全教育的規範與實行絕對不會比台灣差,但死亡事件仍然是無法避免的(Ashley Burns 與 Lauren Chang 事件分別是在2005年與2008年),並非在啦啦隊尚未有嚴謹規範的1980年代。這顯示出「可能」即便我們再努力開發如美國般完善的安全規則與推廣體制,並極力的去要求遵守,死亡事件仍然是不可避免的問題。
     
        所以,問題其實不在安全教育,在賽制!在有限時間內無限制的加入高難度的動作,加入愈多酬賞愈高,愈容易得高分。這樣的酬賞結構,間接的誘使教練選手邁向一個危險的旅程。選手在體能狀況極差的狀況下,無須撞倒堅硬地板,一樣會有死亡的風險。更何況是才剛練不久的初學者。

        然而,新聞裡提到的 Lauren Chang 即並非墜落到硬地,而是在比賽過程中操作空拋抱接時「意外」被上層人員踢擊到胸部,2005年 Ashley Burns 同樣是在實施 Arabesque 兩圈旋轉下抱接動作的時候腹部撞擊保護者肩膀,導致脾藏破裂死亡。她們都是在「安全規範」認定的情境之下比賽與訓練,當大家都關注在防止撞倒地上時,人撞人,有時也不見得是安全的。

         所以,真的沒有必要強迫選手在體力不佳或技術不純熟的時候,密集的操作高難度動作。即便我們可以避免她們墜落到地面。

by the way...世事難料。



Ashely Burns紀念網站

關於 Lauren Chang 與 Ashely Burns
Another Cheerleader 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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