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

聯賽,是讓啦啦隊教練有飯吃唯一的路(之三)完


圖片來源:http://www.goducks.com/

        看完了前面(之一)(之二)兩篇在法規中關於資格認定的敘述後,啦啦隊教練獲得資格認可的機會似乎愈來愈渺小。既然短期內無法更動法規,但我們卻可以試著反過來思考,啦啦隊在制度層面是否存在有調整或修正的空間?若答案是肯定的話,是否可以修改後能適用這項法令,在不改變啦啦隊技術本質的情況下,讓從事這項運動的教練在就業的過程能夠受到保障。在仔細看過第5條第二項中的敘述後,文句間似乎透露出了一些些對於啦啦隊在制度層面調整與修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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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條
二、取得全國性體育團體C級以上運動教練證後,連續從事教練工作三年以上,現仍在職,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擔任選手曾獲得以下成績之一者:
  1.臺灣區運動會或全國運動會前二名。
  2.大專校院運動會最優級組前二名。
  3.大專運動聯賽最優級組,團體項目前二名。
  (二)任職期間指導個人項目不同之五人以上或團體項目之選手獲得全國性運動會最優級組前二名。
  (三)任職於國民小學之專職教師或專職教練而具備以下要件:
  1.最近二個年度考績(評)均為八十分以上。
  2.最近三年所指導之選手,每年有不同之三人以上,升學後仍繼續該項運動訓練且參加縣市級以上比賽。
  (四)任職期間有連續三年參加教育部核定之全國棒球聯賽硬式組比賽,所指導之選手,有不同之三人以上,升學後仍繼續該項運動訓練並參加縣市級以上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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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項的敘述看起來有點長,但卻是啦啦隊最接近,也最容易改變的方向就在文內兩個地方,其中第一個關鍵句是「全國性體育團體C級以上運動教練證」,第二個是「大專運動聯賽」。回顧(之一)篇幅裡的名詞定義有提到,「大專運動聯賽比照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認定之」,中學亦同。也就是說,團隊運動中,「聯賽制」的比賽型態,在本法規中等同於大型綜合運動會來看。也符合等同於全國性運動會的定義。既然談到了聯賽,那我們就先從目前啦啦隊「錦標賽」模式是否有可能轉變成「大專運動聯賽」開始談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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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大專盃(包含全國賽在內)啦啦隊的競賽是以「一年跳一次,一次定生死」的「錦標賽」模式來辦理,而非「聯賽」。這賽制是沿用美國當前啦啦隊的競賽制度,也是目前公認的啦啦隊競賽模式。也因為這「一年跳一次」賽制的特性,使得難以目前之競賽模式進行「聯賽」。所以在符合本法案的規定要件之一,也就是將目前啦啦隊的「錦標賽」改成「聯賽」,但就目前的「一次定生死」的競賽模式有執行上的困難。而到底要如何調整成聯賽呢?

        無論是從安全性、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教育的角度出發,在啦啦隊的發源地-美國,正有新的組織,如火如荼的在進行啦啦隊賽制的改革。目前已經有一個名為「美國大學校際技巧與騰翻協會 (National Collegiate Acrobatics and Tumbling Association - NCATA)」的組織,將啦啦隊比賽改良成雙方對戰的競賽模式,將技巧、空拋、金字塔、騰翻、流程...等各項技術元素分開實施與評分,非常近似體操的競賽與評分模式。並且NCATA已經在2010-2011年的學年度,由六支創始學校完成了第一季「聯賽模式」的比賽。

        聯賽的型態不僅可以避免目前賽制對於「選手」與「裁判」產生的「情境風險」(詳細可點擊下方連結參閱)也可以讓選手不會因為只是一次的表現不好而遺憾一整年,還可以提供教練真正在技術問題的修正方向,在一次一次的對戰機會中去調整與修正。最後,又可以使啦啦隊「聯賽」的競賽型態符合目前「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中的規定。

啦啦隊競賽模式「犯錯」的「情境風險」
啦啦隊競賽模式「傷害」的「情境風險」

        在啦啦隊競賽模式修正的部分,目前已經有 NCATA 的發展模式可供參考,所以複製NCATA的模式,將目前的啦啦隊比賽轉型成「大專盃啦啦隊聯賽」是絕對可行的方向。

        再來是「全國性體育團體C級以上運動教練證」的部分

   
        一樣從NCATA的例子來看,NCATA不僅修改了啦啦隊的競賽模式,更進一步取得美國體操協會 (USA Gymnastics) 的認可,而 USA Cheer 目前卻尚未取得任何一個大型單項組織的背書。這是一個非常具有代表性意義的結合,這也間接的承認「技巧與騰翻,Acrobatic & Tumbling」為美國體操協會認可的「競賽模式」(因為啦啦隊的技巧與騰翻的核心技術原本就是體操家族中的「特技體操」與「地板」,而NCATA則是開發出一種新的團隊體操競賽模式)。所以NCATA舉辦的競賽活動與成績都可以在美國體操協會的網站上查到,並且NCATA舉辦的研習活動一樣會受到美國體操協會的認可。

NCATA官方網站

USA Gymnastics agrees to sanction NCATA events
(美國體操協會同意認可 NCATA 之活動)

        按照NCATA目前對於啦啦隊的修正模式與發展概念,將啦啦隊轉型成「聯賽」,並且取得體操協會認可的發展方向是務實的,同時也是可行的。這也是美國目前正在發展中的進行式。如果台灣沿用這架構,啦啦隊這項「運動」即可符合「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中第5條,第二項的規定,擁有等同於全國性質運動會的大專運動聯賽,並且在體操協會的認可下,隨即可取得「全國性體育團體C級以上運動教練證」,啦啦隊即可適法,並保障教練的工作權。
     
        並且,賽制的修正並不會改變啦啦隊的技術本質。也就是說,這改變並不會影響啦啦隊教練原本在技術教學上的觀念與方法,更有助於提升技術水準與安全性。選手無須在比賽過程中,因為賽制賦予選手體能的缺口,而承擔不必要的風險,更可確保在實施每項技術動作的時候,選手都有充足的精神與體能來實施最完美的動作(因為在2:30賽制的後半段,選手根本無法實施出「完美」的動作)。

        因此,賽制的修正,除了可使啦啦隊更安全,更符合運動教育的目標外,更可使得啦啦隊教練可以更快速且合理的取得「體委會」專任運動教練的資格,並適用「教育部」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再配合剛通過的國民體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讓更多的啦啦隊教練,能夠與其他服務於教育單位人員一樣,享有相同的待遇與福利。


所以,「聯賽」,是讓啦啦隊教練有飯吃唯一的路。



UO Acrobatics and Tumbling: New Sport on the Block



延伸閱讀:

聯賽,是讓啦啦隊教練有飯吃唯一的路(之一)

聯賽,是讓啦啦隊教練有飯吃唯一的路(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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