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是字太多看不懂嗎?


        當眾人焦點還放在啦啦隊撞地板致死的時候,筆者只由衷卑微的希望,下次接到教育部召集第二次會議的通知單時,不會是發生啦啦隊人撞人撞死人的隔天....

         筆者日前赴教育部參與一場各級學校競技啦啦隊運動安全會議,會議中討論補助各級校安全防護墊的方案、教練資格認定、校內競賽規範與推廣的檢討以及高風險運動管理標準作業程序…等四項重大議題。在教練資格認定的決議中同時採認兩會所培訓出之教練與指導員,並且體育司王司長在會中不止一次肯定中華民國競技啦啦隊協會與中華民國啦啦隊總會在啦啦隊專業技術與教練培訓上的努力。感謝教育部肯定協會與總會多年來在啦啦隊基層教育的耕耘。

        而筆者在競賽規範的議題討論過程中提出,在解決校內安全問題後,更應該重視目前校際競賽中隱藏的風險問題。因為早在2005年時,美國已經發生第一起上層人員腹部撞擊到保護者肩膀,導致脾藏破裂致死的案例(非墜落地面致死);並且在2008年發生了第二起在競賽過程中,底層隊員在空拋抱接過程中被上層人員踢到胸口致死的案例。這兩件不幸的事件告訴了我們,即便是在擁有嚴謹安全規範的競賽活動中,競技啦啦隊員仍存有致死的風險。

        然筆者認為此一原肇始於啦啦隊的競賽模式,並提出了目前美國正在進行的具體改善方案。 目前啦啦隊的競賽模式為選手在2分30秒的音樂長度中實施多重技術動作,對選手體能負荷極大,然而在流程後半段,選手在體能與專注力相對較低的情況下,為了追求卓越表現,仍必須實施具有高風險的高難度動作,而在這樣的身心狀態下,很可能因一個不小心,使得動作無法實施完整,因而撞擊抱接的隊友,若撞擊處為人體較脆弱的地方,如胸口、腹部...等,同樣也具有致死的風險。

        即便是擁有最嚴謹的安全規範,最資深與專業的教練,與受到專業認證的安全軟墊上,並且沒有撞擊到地面的條件下,選手在訓練與競賽的過程中仍然具有致死的風險。從前述美國的兩件例子來看,這答案似乎是肯定的。 

        而美國教育單位也因此對於現行賽制做出通盤的檢討與改善,將目前短時間密集的實施多項的技術動作分別獨立競賽,雖然賽制較原本的複雜許多,比賽時間也較長,但能大大降低因賽制帶給選手體能的消耗而產生的情境風險,並降低技術動作本質風險的發生率。

        筆者於會中提出如此意見,竟遭眾多資歷20~30年的「資深專家學者」批評,因資深專家學者認為目前賽制簡單明瞭且容易辦理,並且台灣與美國國情不同,無須修正目前現行的賽制。並且體育司王司長也接續回應這議題非本次會議的重點。 當目前眾人把焦點放在墜落地面致死的事件,並希望透過本次會議做出因應對策時(軟墊補助、教練認證…等)。

        筆者已經發現到更深層的賽制風險問題,如前述,現行賽制對選手產生情境上的風險,也因此發生了不幸事件(2起人撞人致死事件),而美國目前也為此做出了修正,並已經著手開始實施。畢竟目前台灣現行的賽制(2分30秒流程)與美國發生人撞人致死的競賽情境無異,也就是說台灣目前的賽制仍存有人撞人致死的風險,只是還沒發生罷了。

        以致於使筆者很難理解,如何因國情不同,而排除了台灣在相同運動與賽制中人撞人時的致死風險?也搞不懂為何在提出修正賽制的看法時,會遭致眾多「資深專家學者」如此大的反彈,還深怕因瞭解複雜賽制而加重工作量到需要辭職的地步。

        修正現行賽制不僅是降低比賽過程中的情境風險,也可以使日常訓練中的目標完整體現。或許人撞人致死的事件在美國至今「只有」為兩件,且台灣尚無記錄。因其發生率極小,以致於「資深專家學者」認為筆者的看法是杞人憂天,是在「唱衰」台灣的啦啦隊安全教育的推廣。只是在筆者的觀念裡,生命的逝去是不允許有分毫的機率發生,既然目前的賽制仍存有非墜地致死的可能性,就必須要去修正它。

        或許行文至此,有些人會認為這是一篇在雞蛋裡挑骨頭的文章,或是不「尊師重道」的黑函。但若真的在雞蛋裡發現了小小骨頭時,筆者只知道,我們該做的絕對不是視而不見!再者,筆者依舊不甚瞭解,一味追求競賽成就,不站在選手性命安危角度考量問題的「師」為何師?不完全瞭解事實就一味批評的「道」為何道?或許在釐清這兩個問題後,再來考慮「尊」與「重」這兩個字的去留也不遲。

        而筆者只由衷卑微的希望,下次接到教育部召集第二次會議的通知單時,不會是發生人撞人撞死人的隔天。





延伸閱讀:


美國兩起啦啦隊人撞人撞死人新聞報導
http://abcnews.go.com/Health/Fitness/story?id=4682714&page=1#.TsTQNfTpfjm

對話有用早就對話了....
http://mrallenyang.blogspot.com/2011/11/blog-post_29.html

Ashley Burns 與 Lauren Chang
http://mrallenyang.blogspot.com/2011/11/ashley-burns-lauren-chang.html



賽制不能只剩競爭與成就!

http://mrallenyang.blogspot.com/2011/11/blog-post_09.html


大家是否還記得「曹辰瑩」與「吳佳樺」??
http://mrallenyang.blogspot.com/2011/11/blog-post.html

對話有用早就對話了....


圖片來源:www.edu.tw


信件編號:201111170066

機關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辦單位:體育司
傳  真:
承 辦 人:
聯絡電話:02-77365618
發文日期:100-11-29
發文文號:臺體字第1000921805號
回覆內容:
楊秘書長:您好!
您寄給部長的信,我們已經收到了,謝謝您的來信。
  首先感謝您對於啦啦隊活動的付出及關心,有關來信所提練習啦啦隊之安全問題,敬復如下:


一、本部為再次強調安全教育,已函請各大專校院辦理啦啦隊或相關競賽活動時,務必加強安全防範措施及嚴禁危險動作,並禁止將危險動作列入評分基準。


二、本部於100年11月10日邀集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總)、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高中體總)、中華民國臺灣競技啦啦隊協會、中華民國啦啦隊總會,以及相關專家學者代表,共同研商「各級學校競技啦啦隊運動安全」,會議結論將通函各級學校,該結論略以:
(一)以運動社團、系代表隊等為組隊單位之校內比賽,動作編排以不離手、不騰翻、不拋投為原則。
(二)學生練習競技啦啦隊及其他高風險運動項目時,學校應善盡告知與輔導的責任,確保應聘有合格教練或專業師資指導訓練,在場地設備安全的前提下練習,並應備妥緊急醫療應變措施。
(三)請大專體總、高中體總檢視競賽規程,並請中華民國臺灣競技啦啦隊協會、中華民國啦啦隊總會協助檢視大專及高中啦啦隊錦標賽安全規則,並請大專體總邀集專業學者及相關協會編撰競技啦啦隊參考手冊。


三、依「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18條規定,各校應加強運動安全措施,包括「體育設備應標示明顯之安全注意事項或使用須知」及「指定專人定期檢修體育設備。各校應依教育部「加強校園運動安全注意要點」於授課前或活動前應檢視體育設備,解說正確使用,並隨時掌握學生動態,注意學生身心狀況,做好相關防護措施。


四、感謝對於啦啦隊賽制提供建言。有關各項運動賽會賽制的規劃及比賽規則,本部尊重各體育運動團體及專家學者的意見。惟賽制的變更需要求取專業團體意見的最大公約數,並兼顧基層學校的現況(包括師資、教練等配套)。建議中華民國啦啦隊總會和國內各體育運動團體與長期投入啦啦隊發展的大專教師進行專業對話,共同推動國內啦啦隊運動的發展。您對於現行啦啦隊的修正建議,亦可經由專業對話的方式提供各主辦單位參考。


  最後,再次謝謝您寶貴的意見,謹致上十二萬分的誠摯祝福。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上
承辦單位:體育司

2011年11月17日 星期四

Ashley Burns 與 Lauren Chang


        Ashley Burns 與 Lauren Chang,兩個大家或許很陌生的名字,但她們參與的活動大家一定很熟悉-「競技啦啦隊」。

        2005年8月9日,年方14歲的 Ashley Burns,在一次日常練習中,在實施阿拉伯姿兩圈旋轉下 (arabesque double down) 的時候,第二圈並未轉完,就以腹部撞擊保護者肩膀,導致脾藏破裂 (spleen ruptured) 出血不治死亡。

        圖片來源:http://ashleyburns.memory-of.com/

        2008年4月14日,年方20的 Lauren Chang 在一場啦啦隊比賽流程進行中,實施一次再也平常不過的的空拋抱接動作時,不慎被上層人員踢擊胸口,造成雙側氣胸 (bilateral pneumothoraces),送醫不治死亡。
     

        這兩起事件顯示出,即便是擁有最嚴謹的安全規範,最專業的教練在場,以及在受到安全認證的保護軟墊上實施,並且選手是在沒有撞擊到地面的狀態下,競賽的過程中仍然具有致死的風險。

        當眾人關注的焦點都放在校園啦啦隊安全中撞擊地面致死的事件時,即使是在完全合乎安全教育規範的情境中,實施技巧同樣也有致命的風險!而這樣的風險是來自於我們現行的「賽制」。

        目前啦啦隊的「賽制」為選手在2分30秒的音樂長度中實施多重技術動作,對選手體能負荷極大,然而在流程後半段,選手在體能與專注力相對較低的情況下,為了追求卓越表現,仍必須實施具有高風險的高難度動作,而在這樣的身心狀態下,很可能因一個不小心,使得動作無法實施完整,因而撞擊抱接的隊友,若撞擊處為人體較脆弱的地方,如胸口、腹部...等,同樣也具有致死的風險。

圖片來源http://www.nytimes.com/ 

        從前述美國的兩件例子來看,這答案似乎是肯定的。 而美國教育單位也因此對於現行賽制做出通盤的檢討與改善,將目前「短時間密集」的實施多項的技術動作分別獨立競賽,雖然賽制較原本的複雜許多,比賽時間也較長,但能大大降低因賽制帶給選手體能的消耗而產生的情境風險,並降低技術動作本質風險的發生率。

延伸閱讀:

02:30啦啦隊競賽模式「傷害」的「情境風險」

大家是否還記得「曹辰瑩」與「吳佳樺」??

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賽制不能只剩競爭與成就!


林丹退賽引出賽制改革
(點擊上列文字連結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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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一年,林丹五次因傷退賽,多數都是在與隊友的比賽中選擇退出,遭到了輿論質疑。不過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林丹在過去一年時間的身體狀況的確不理想。這從他在6月的印尼超級賽和正在進行的丹麥超級賽中,在第二輪就出局便可見一斑。
     現在,世界羽聯賽事過密,超級賽一年12站,大獎賽一年16站,再加上蘇迪曼盃、世錦賽、湯優盃等比賽,羽毛球隊員一年下來疲憊不堪。依據世界羽聯的規則,如果運動員在過去的一年參加的世界排名積分賽超過10站,則計算其中成績最好的10站。
        劉鳳岩表示,運動員為了排名更高,只得選擇參加更多賽事,拿到更好成績。與此同時,他們也更疲憊。他希望能夠把積分賽的統計次數由10站改為6站。
    「目前世界羽聯的比賽密度太大,這導致運動員傷病纏身,間接縮短了運動生涯。特別是像林丹這樣的優秀隊員,在比賽中通常會打到準決賽、決賽,而之後又要馬不停蹄地趕往下一個比賽地。有時他頂不住了,退賽或者輸球了,老百姓不會理解,因為他們總希望看到高水準的比賽,」劉鳳岩說
                         (劉鳳岩為中國國家體育總局乒羽中心主任,世界羽球聯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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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中提到,現在羽球的賽制,間接的產生使選手主動縮短運動生涯的可能性。因為密集的羽球比賽數量,以及積分認定場數,即便只採最優10站進行排名,但選手們不可能一季只打10場後,就以這10場結果作為年度成績。選手通常會為了更高的排名,不斷的參與世界各地的分站賽,特別是中上程度的選手,因為比賽總有輸有贏,中上程度的選手必須要累積更多的參賽數才能取得更佳的前10場積分。因此密集的參賽,導致運動員整年度處於疲憊的狀態,進而降低競賽表現,降低比賽可看性,甚至增加了受傷的風險,縮短了運動員生命。

        或許有人會提議,站在保護選手的立場,明文規定整季參賽上限。但這又會產生「限制選手追求運動成就目標」的質疑,與競賽教育中追求進步卓越的理念衝突。所以本質上問題不在運動項目或選手本身,而是賽制。

        我們可以說是「賽制」產生了一個包裝在目標動機下的危險情境,一個以運動成就、榮譽、目標追求...等的誘因,讓選手落入風險的無限迴圈。所以改變賽制的環節,也就是降低年度採計場數(從10場減為6場,降低大量參賽誘因)。這樣一來,即可使選手主動降低總參賽數。或許對優秀選手而言,會產生「保護弱勢」的爭議,但優秀選手原本就能力較佳,勝率遠比中上程度選手來的高,本質上的優勢仍然存。而6場比賽的內容應為勝多輸少。就算6場都失利,多打個幾場也不會讓身體有太大的負荷,如果還是繼續失利,那應該回頭想想,是否還夠資格被稱為一位「優秀選手」。權衡目前的發展情勢,以及站在保護大多數選手的立場之下,降低採計場數,遠比規範參賽上限要來的有實質意義。

        而這篇新聞討論的內容,似乎與啦啦隊目前的發展有異曲同工之妙。即便啦啦隊擁有完善的安全規範、技術教育以及看起來像個競爭場合的「比賽」活動,但在沒有完善的賽制規劃下,啦啦隊競賽的發展如同脫了韁的野馬,從1980年代02:30中簡簡單單的技術內容,雖然金字塔高度超過現在甚多,但終究還是穩穩一步一步的爬上去。而今日融合了各項高難度且複雜的運動技術,密集的在同樣02:30的時間內呈現的流程,即便是人人稱羨的冠軍隊伍,金字塔多半只是成功的爬了上去,而技巧與騰翻動作也並非最是完美的肢體控制展現。

1984 University of Louisville


        雖然現在降低了高度,但為了更多視覺上連續性、創意、與精彩的呈現內容,更密集的實施複雜與高難度的動作。在比賽過程中,常常上一個動作還未穩定,就緊接著下一個動作的實施。事實上啦啦隊已經發展成在比花俏、比創新、比動作呈現難度的野蠻賽制,反而喪失了技藝展現型態運動「追求完美身體控制」的精神。再者,雖然高度降低了,但連續密集的實施具有本質危險性的動作也產生了一個新的危險情境;更何況,從目前啦啦隊傷害的發生狀況看來,以「安全」為訴求而降低半個人的高度修正,在飛來噴去的流程實施中,鄉愿到如同雞肋般的無意義。

        雖然我們不斷的大力鼓吹安全教育,不斷的高喊「沒有安全、就沒有啦啦隊」。但從目前的「賽制」看來,似乎沒有辦法完整體現這安全教育的精神。


延伸閱讀:

02:30啦啦隊競賽模式「傷害」的「情境風險」

02:30啦啦隊競賽模式「犯錯」的「情境風險」


2011年11月8日 星期二

大家是否還記得「曹辰瑩」與「吳佳樺」??



今早這則新聞,想必會引起大家的義憤填膺。

美女運動員 啦啦隊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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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中部分引用的數據是來自美國「全國嚴重運動傷害研究中心」的年度運動傷害調查報告。

CATASTROPHIC SPORTS INJURY RESEARCH TWENTY-EIGHTH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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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記者的解讀來看,可以發現有個錯誤的地方

        在高中嚴重受傷的事件並非78件致死9件,而是78件致死2件。9件實在真的有點太誇張了。記者,加油,好嗎?!英文看不懂不打緊,阿拉伯數字還看錯就真的很糟糕!這篇報告除了「致死」的數據外,啦啦隊的「直接嚴重傷害 (direct catastrophic injuries) 」的致死或受傷率在高中與大學分別高居各女子運動項目的第一名。
     
        雖然記者的素質要檢討,並且有些人一定會認為,那是美國的數據,不能概括或「亂用」在我們台灣。既然這樣,現在就來看看台灣吧!

 美國高中女性直接嚴重運動傷害數據

美國大學女性直接嚴重運動傷害數據


        大家是否還記得「曹辰瑩」與「吳佳樺」??

2007年底,台北與澎湖接連發生兩件啦啦隊頭部墜地事件。

場地克難 啦啦隊一姐練習倒栽蔥 昏迷6天才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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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隊練習 女學生2m高墜地 腦水腫住院觀察
(點擊上列文字連結閱讀)

        包括日前的新竹事件,這三起事件我們可以知道,台灣從2007到2011年共4年間,致死事件有1件,嚴重傷害有2件,但除了新聞報導出來的外,實際發生傷害事件並沒有明確統計數字,但我們仍可以確認,這項活動仍存在著「直接」的致死率。如果從現有的數據來看,「傷害發生」與「致死」的情形,「台灣的確比美國要來的高」。

        但要下這武斷的結論,對台灣的啦啦隊似乎不公平,過去大家努力推動的安全技術與觀念,也是有很多正面的例子,並且因為台灣並沒有明確的啦啦隊運動傷害發生統計,若將2007年之前的所有的發展歷程都算進去,從「傷害發生數量」與「致死」的比例來看,可能會比美國來的低。但在這裡討論發生率是沒有意義的,因為生命的逝去是不允許有分毫的機率發生。

        但從「參與人口」與「致死事件」來看,台灣的確可以說是「高過」美國。

        這論點應該不需要統計數據,美國啦啦隊員女性參與人口「絕對」比台灣來的多,若以「參與人口」作為分母計算,台灣的分母絕對無法贏過美國。所以台灣在這項參與人口與發生比例的觀點來看,是相對較高的。總的來說,「美國」與「台灣」在參與人口與致死事件的比例模型來看,其實是滿相符的。

        仔細比較兩邊的發展環境,場地「絕對」是唯一因素。所以提供安全的練習場地是絕對刻不容緩的事情。


        在安全教育方面,美國的安全教育的規範與實行絕對不會比台灣差,但死亡事件仍然是無法避免的(Ashley Burns 與 Lauren Chang 事件分別是在2005年與2008年),並非在啦啦隊尚未有嚴謹規範的1980年代。這顯示出「可能」即便我們再努力開發如美國般完善的安全規則與推廣體制,並極力的去要求遵守,死亡事件仍然是不可避免的問題。
     
        所以,問題其實不在安全教育,在賽制!在有限時間內無限制的加入高難度的動作,加入愈多酬賞愈高,愈容易得高分。這樣的酬賞結構,間接的誘使教練選手邁向一個危險的旅程。選手在體能狀況極差的狀況下,無須撞倒堅硬地板,一樣會有死亡的風險。更何況是才剛練不久的初學者。

        然而,新聞裡提到的 Lauren Chang 即並非墜落到硬地,而是在比賽過程中操作空拋抱接時「意外」被上層人員踢擊到胸部,2005年 Ashley Burns 同樣是在實施 Arabesque 兩圈旋轉下抱接動作的時候腹部撞擊保護者肩膀,導致脾藏破裂死亡。她們都是在「安全規範」認定的情境之下比賽與訓練,當大家都關注在防止撞倒地上時,人撞人,有時也不見得是安全的。

         所以,真的沒有必要強迫選手在體力不佳或技術不純熟的時候,密集的操作高難度動作。即便我們可以避免她們墜落到地面。

by the way...世事難料。



Ashely Burns紀念網站

關於 Lauren Chang 與 Ashely Burns
Another Cheerleader Dies
(點擊上列文字連結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