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7日 星期二

在啦啦隊又摔了一個人之後(之二)


Throughout the 1930s and 40s, women began joining cheer squads
圖片來源:http://www.natemaas.com
     
        上一篇文章中我們提到了幾個問題。到底什麼是啦啦隊?啦啦隊的表演一定要拋來拋去,翻來翻去的嗎?而穿著看起來像啦啦隊的衣服翻過來拋過去就是啦啦隊了嗎?關於這問題我們可以試著從「歷史」的角度先來釐清。

        想到啦啦隊,美國一定是大家心中浮現的第一印象。於是我們參閱美國最具代表性的啦啦隊組織 International Cheerleading Union, ICU,在其官方網站中一份關於啦啦隊的逐年歷料,並試著從這份啦啦隊的歷史資料中釐清這些費解的問題。

ICU Cheerleading History: http://cheerunion.org/Content.aspx/History

The 1899 University of Kansas Cheer Squad
圖片來源:http://www.natemaas.com

Prior to 1898: Setting the stage for Cheerleading
        The history of cheerleading is closely tied to the history of sports in the United States (i.e. American Football, Basketball and even Rugby), its sporting venues, as well as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overall crowd participation at many athletic events.

        上面這段文字告訴我們,啦啦隊的歷史與美國團隊運動的歷史,特別是美式足球與籃球的發展歷史,以及比賽活動的觀賞息息相關

A 1909 Ohio State Cheerleader
圖片來源:http://www.natemaas.com

1898: Birth of Cheerleading
        As a result, the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ep club” students developed a new plan to further involve their crowd in order to win their final game on 2 November 1898 versus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As later quoted in the 12 November 1898 edition of the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student publication “Ariel”:

        上面這段文字告訴我們,啦啦隊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898年,也就是說,啦啦隊至今已經擁有超過一百多年以上的發展歷史。

University of Maryland’s cheerleaders whip up the crowd at a 1937 game
圖片來源:http://www.thedaily.com

        In 1974, the former General Manager and Vice President of NCA, Jeff Webb, founded the Universal Cheerleaders Association (UCA) to teach higher levels of skills to cheerleaders around the United States.   Cheerleading specific skills (partner stunts & pyramids) were introduced to make cheerleading more entertaining, thus augmenting cheerleading’s traditional leadership function; a new era of cheerleading begins.

        上面這段文字告訴了我們,是 Jeff Webb 與 Varsity 集團把體操家族的技術動作帶入了啦啦隊。


        總的來說,回顧這份 ICU 編撰的啦啦隊編年史的段落告訴了我們,啦啦隊發展至已今超過 100 年以上,直到 1974 年,Jeff Webb 創立了 ( Universal Cheerleaders Association, UCA ) ,才把更多高難度的技巧動作以及體育運動元素帶進了啦啦隊裡,從此啦啦隊更增添了娛樂性與可看性。

        同時,我們可以知道一件在這些文字裡沒有明說,但隱約透露出來的事,那就是擁有百年歷史的啦啦隊有近 70 年以上的時間是沒有拋人,沒有舉人,沒有翻來翻去的一項活動,這是原生於美國運動文化中的啦啦隊,屬於真正美國精神的啦啦隊。

George W. Bush was the head cheerleader during his high school days
圖片來源:http://www.natemaas.com

        甚至在早期只有男性能參加,同時也只單純的站在場邊或觀眾席前單純的吆喝著。直到 Jeff Webb 為了他的商業利益 (註1),將啦啦隊變的更具有娛樂性以及可看性,並舉辦比賽,甚至推上體育頻道的全國聯播。透過媒體的放送連結傳遞到世界各地,也就是我們現今看到的啦啦隊樣貌。

但,這還是啦啦隊嗎?這還是美國運動文化的啦啦隊嗎?


未完,待續......


註1:請見 Jeff Webb 在昆尼皮雅克大學案中的證詞,詳文可參閱以下連結

啦啦隊是一項「運動」嗎?-昆尼皮亞克大學訴訟案
http://mrallenyang.blogspot.tw/2011/10/blog-post_20.html


在啦啦隊又摔了一個人之後(之一)


Jamie Woode's fall 


別擔心,這是在啦啦隊發源地,美國。

        在這個月中的週二 ( 11/13) 的一場 NBA 比賽中,一名奧蘭多魔術隊 ( Orlando Magic ) 的技巧啦啦隊員 Jamie Woode 在實施一次立肩拋投過程中不慎向後墜落著地。這是繼密西根州立大學啦啦隊員 Taylor Young ( 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 ) 在去年底,從同樣立肩動作的位置,向後墜落在 Breslin Center 的木質地板後,又一起啦啦隊員在表演中墜落硬質地面事件。同樣向後一栽,奧蘭多的 Jamie 沒密西根 Taylor 那麼的幸運,這一栽,造成了 Jamie 三節脊椎骨以及一根肋骨的骨折。

Jamie Woode suffered three fractured vertebrae and a broken rib


Taylor Young's fall

        巧合的是,不到一週的時間,Jamie 的母校佛羅里達大學 ( University of Florida, UF ) 隨即禁止該校的啦啦隊員在場邊實施體操騰翻與技巧動作。

UF grounds cheerleaders

        多數的 UF 啦啦隊員把這改變的導火線指向週二魔術隊比賽的受傷事件。因為受傷的那名上層曾經是 UF 啦啦隊的一份子,如果單以 Jamie 與 UF 的關聯性來看,校方這改變的決定似乎是有那麼一點點牽強。

Laura Adams broke her Achilles tendon

        但我們把時間再往前推一些,就在去年  11/25 日,UF 啦啦隊員 Laura Adams,在主場 Stephen C. O’Connell Center 的籃球比賽中實施騰翻動作時拉傷了她的阿基里斯腱。

        綜合上面這兩起事件來看,似乎點出了一個目前啦啦隊在美國發展遇到最大的問題,就是在非軟性地面上表演時(木質或其他硬地板),即便像 Laura 那樣正常的動作實施過程中,仍存有無可避免的嚴重傷害風險。何況像是 Jamie 與 Tayler 那樣的非正常的意外事件。

        同時,這些事件也令美國人再次深入思考了另幾個嚴肅的問題。到底什麼是啦啦隊?啦啦隊的表演一定要拋來拋去,翻來翻去的嗎?而穿著看起來像啦啦隊的衣服翻過來拋過去就是啦啦隊了嗎?



未完,待續......


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

數據要看清楚!(之二)AACCA 沒有告訴你的事


AACCA 只告訴你啦啦隊傷害發生率很低

        在前一篇文章我們提到了 AACCA 在一篇部落格文章中引用的研究報告,並利用該研究報告中的部分數據,提出了目前啦啦隊在運動傷害的發生率是相對低的說法,試圖告訴大眾啦啦隊是安全的。但在仔細比較相同研究中的一些數據後,這篇研究其實隱約告訴了我們,啦啦隊是非常「致命」的一項運動,只是 AACCA 沒告訴你罷了。

傷頭傷腳不一樣!
        
        從上面的圖片來看,AACCA 簡單的將這篇研究中的一個統計數字,也就是在 1000 次運動員出席人次中(分為練習, Practice 與競賽, Competition)會發生幾次「整體運動傷害事件」。AACCA 很細心的將這篇研究中各運動項目的「整體傷害發生數據」製表比較後,發現啦啦隊在「千次傷害事件發生率」相對低了很多(只比女子游泳高一點點),因而提出啦啦隊很安全的說法。但是否真如 AACCA 的文章中所說的如此呢?我們可以慢慢的看下去。

        雖然都是運動傷害,但仔細想想,無論是發生的嚴重程度,或是受傷部位的不同,運動傷害對選手的影響還是很不一樣。我們可以問問自己,手指吃蘿蔔跟大腿肌肉拉傷那個比較嚴重?腳踝翻船跟閃到腰那個比較嚴重?「蹬」到膝蓋跟敲到手肘那個比較嚴重?炸背跟插頭那個比較嚴重?以及腦震盪跟脊髓損傷那個比較嚴重?但在 AACCA 引用的數據中,這些傷害無論大小、部位以及嚴重程度都被化約成一次運動運動傷害事件。

        再回過頭看,AACCA 用了「整體運動傷害事件」發生數據,來陳述啦啦隊傷害發生率很低的論點,初步看起來似乎是可喜可賀,從這點看來,美式足球的確非常的危險。但我們必須要更進一步的比較其他的數據以後,才能確定能不能開香檳、放煙火慶祝啦啦隊是一個跟游泳差不多安全的運動項目。同時間,這篇研究也很貼心的也做了傷害發生部位 ( Body Site ) 的分項數據,能夠讓我們更進一步的釐清,到底那個才是真正影響運動員生涯或生命的傷害事件及統計數據,在看完各項目的傷害部位比較後,我們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

可怕的美式足球

        在看完美式足球的頭頸傷害發生比例(上表),再看看啦啦隊的頭頸傷害發生比例後(下表)

真不知道 AACCA 哪來這股勇氣
還理直氣壯的告訴大家啦啦隊是很安全的?

        與啦啦隊相比,在「整體傷害發生數據」稱霸的美式足球在頭部與頸部運動傷害發生比例與啦啦隊相比真的是有待努力。啦啦隊 無論是在比賽時 ( Football : 24.2% vs Cheerleading : 62.5% ) 以及練習時 ( Football : 22.7% vs Cheerleading : 46.7% ),頭部傷害的發生比例都是美式足球的一倍還有找。若不是啦啦隊有強度較低的表演活動 ( Performance : 20% ) 拉低了頭部整體傷害發生比例的平均值 ( Overall ),要不然單單對照比賽與練習啦啦隊的數據會是很可觀的。

        雖然啦啦隊頸部傷害的發生率為很漂亮的「0」,但很有可能是因為美國高中啦啦隊比賽本來就比較少,再加上抽樣出的 70 所學校不見得每間都會參賽,因而大大的降低了本研究中啦啦隊在競賽分類呈現出的數據,而美式足球比賽場次的總量卻是比啦啦隊多很多,因而大大增加了研究中競賽部分的傷害數據。若對照頸部整體 ( Overall ) 的傷害發生比例來看,啦啦隊還是比美式足球還要來的厲害許多 ( Football : 2.4% vs Cheerleading : 4.1% )。

比美式足球更....







2012年11月4日 星期日

數據要看清楚!(之一)抽樣

真的?假的?或是望文生義?      
圖片來源:http://www.cheersafety.org

        最近在一個「號稱」推廣啦啦隊安全,附屬於 Varsity 集團旗下的「子公司」- AACCA (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heerleading Coaches and Administrators ) 在它的官方部落格的一篇文章中引用了許多篇研究結果與數據,來鋪陳目前啦啦隊的發展有多安全。而這篇文章的也暗示了一個非常令人玩味的結果,並引用了一篇研究報告的結果指出,目前啦啦隊的「運動傷害發生率」比許多運動都要來的低,僅比女子游泳高一些些!這與許多目前的研究結果都大相逕庭背道而馳,於是這不免又引起我耙糞的癮頭......

運動傷害發生率研究原文連結:
http://www.nationwidechildrens.org/cirp-rio-study-reports

啦啦隊受傷率只比游泳高一點點耶!
http://www.cheersafety.org/

        於是乎找出了這篇研究的全文來看一看。這是一篇洋洋灑灑 210 頁,抽樣調查了許多運動項目的傷害發生率的專案研究報告。然而一篇調查研究結果固然重要,但如何產生這些研究結果的過程卻是更重要的。在看不懂一大堆敘述研究結果的英文前,我們可以先看看幾個重要的 Key Word....


首先,我們就從樣本的選取 ( Sample ) 開始看起。

        本篇研究對於所有運動項目樣本的選擇分別採取的「Random Sample,隨機抽樣」以及「Convenience Sample,方便抽樣」,如上圖 紅框 處。既然提到了抽樣,我們就不能不提到統計。

         提到統計學,抽樣當然是接觸統計觀念的第一步,這看似簡單的一步,卻會對研究結果有著動搖國本的影響。而抽樣最常被使用就是「隨機抽樣」,也就是我們最常使用的「抽籤」。簡單的說,隨機抽樣可以說是「亂槍打鳥」。每隻鳥在空中亂飛,獵人扳機隨便扣,打到什麼就是什麼。也就是個個有機會,但個個沒把握。所以統計課本上會說「隨機抽樣是嚴格按照隨機原則來抽取樣本,同時樣本全體中的每單位都有擁有相同的被選取機率。」

        然而本篇研究還使用了另一種抽樣方式「方便抽樣」。方便抽樣簡單的說就是手邊有什麼樣本就用什麼樣本,方便就好。所以統計課本上會說,「方便抽樣並不是嚴格按照隨機原則抽取樣本,而是根據調查者的主觀經驗和主觀判斷選擇樣本的。」

同時,統計課本還會說:

        與隨機抽樣相比,雖然「方便抽樣(非隨機抽樣)」的代表性較差,提供的資料訊息較為零散,比較難從樣本調查的結果準確的推論母群體的樣貌。但是,由於它非常簡便易行,並能通過對樣本的調查而「大致」瞭解總體的某些情況,對調查研究工作很有啟發性。因此,它適用於那種調查對象的總體難以具體界定,以及不需要準確推斷總體情況的調查。

        從這篇研究看來,在啦啦隊這項目的抽樣也同時使用了「隨機抽樣」以及「方便抽樣」,並且方便抽樣的樣本數比隨機抽樣要來的多一些(約多了 50%)。或許是因為運動普及性的關係,在運動項目分類中分為「Original Sports」以及「New Sports」的分類中,如上圖 藍框 處。「Original Sports」所有運動項目隨機抽樣的樣本數都比方便抽樣要來的多(有些項目還是多很多),而幾乎所有「New Sports」中的運動項目方便抽樣的樣本都比隨機抽樣要來的多(就算是少也只是少一個而已)。對照前面統計課本告訴我們的,本篇研究的結果資料在 Original Sports 的數據結果應該會較具有「代表性」,而 New Sports 的數據結果比較適合當參考。

        先不論抽樣方式對於研究樣本總體的代表性,從抽樣數量的觀點來看,僅僅 70 所高中學校的樣本數(橘色框框處)很明顯是無法代表目前美國所有的啦啦隊參與者的。並且以校園內的場邊助陣啦啦隊為樣本主體的推論結果,是否能與性質完全相異的 All Star Cheerleading 一體概括?所以這篇研究先天在啦啦隊項目取得的樣本總數,就已經很明顯的不足以代表所有啦啦隊的參與群體,特別是目前美國啦啦隊參與人數的主體;再加上前面提到,超過半數的參與者樣本並不是以隨機的方式取得,使得這「低受傷率」的數據結果無法有力的解釋啦啦隊目前在運動傷害中真實的樣貌。再回頭對照統計課本的說法,這結果真的只能「僅供參考」。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這研究結果的數據「僅適用於高中校內場邊助陣的水準層級」,根本無法完全套用在全美國參與人數最眾多,同時也是 Varsity 大金庫的 All Star Cheerleading。同時這樣本也無法適用在我們台灣目前的發展環境與技術水平?充其量只是我們擁有相同的 Cheerleading 的字眼,完全無法擁有這麼美麗的數據。同時這篇研究報告並沒有具體的文字說明啦啦隊是相對安全的運動項目,只是呈現出研究者抽樣過後「僅供參考」的數據而已。同時仔細看這份研究報告啦啦隊的部分,我們將會發現更驚人的事實....

所以這篇文章,
充其量只是 AACCA 在說服其追隨者的一套話術罷了。

2012年10月11日 星期四

啦啦隊已知的未來(之一)歡天喜地大躍進...嗎?


        ICU 前些日子大張旗鼓的宣傳與 FIG ( 國際體操總會 ) 以及SporeAccord ( 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聯合會 ) 聯合簽署的三方協議書的新聞,相信大家應該都不陌生。三個原本不相干,甚至還相斥的獨立組織能夠樂陶陶的在一起簽署一份協議,聽起來似乎真是啦啦隊發展的一項大躍進,也的確是可喜可賀!

新聞稿連結

協議書連結(點擊下載)

        從新聞稿的內容看來, ICU似乎想透過這事件傳遞出一個訊息,那就是啦啦隊終於能獲得國際體操總會 ( FIG),以及國際單項總會 ( SportAccord ) 的支持。 但這一步是否真如 ICU 老大「傑夫偉柏」在新聞稿中所言,對於啦啦隊圈子而言真是個歡天喜地的大躍進,畢竟 FIG 總算願意支持啦啦隊了,然而啦啦隊是否就真的向正式的競賽項目更靠近了………..嗎? 

我們先從歡天喜地開始談起
        這消息能讓啦啦隊圈子歡天喜地的緣由,是因為在 2012年5月24日,加拿大魁北克的國際單項總會年會中,FIG 在 ICU 的 SportAccord 會籍申請案裡表達反對的立場。而在此次的三方協議書中白紙黑字寫到, FIG 願意「撤回」反對的立場,並支持 ICU 的會籍申請,同時SportAccord 也同時列名在這份協議書中。這看似很非常歡天喜地的大躍進,在仔細看完協議書內容後發現,這三者間的關係似乎就像是李組長的眉頭那般,並不如新聞稿中說的那般單純。

我們再從 SportAccord 的角色談下去
        在協議書的開宗明義 ( Introduction ) 就明白指出 SportAccord 是一個仲裁者的角色,主要功能是裁決 ICU 是否有違反本協議書中的各項協議。若有違反協議的事實, SportAccord 得撤回 ICU 的會員資格申請案甚至是會員資格(若已成為會員的話)。並且在協議書中 SportAccord 的協助僅止於協助 ICU 要求年會接受(並非支持)ICU 的會員資格申請案。ICU 的會員資格通過與否仍待有 ICU 是否遵守本協議書各項內容,以及年會中議程的討論。 

        所以,仔細的解讀這份協議書的內容會發現,SportAccord在這份協議裡仍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除監督 ICU 的一切承諾外,也擁有最後仲裁的權力。所以SportAccord 就像是我們成語中的我為刀爼,而ICU也只能像砧板上的魚肉般的任人宰割。 

        在後續關於這份協議書的討論會發現更多 ICU 為了換取 FIG 的認同,片面將現今啦啦隊發展斷手斷腳的真相。但換個角度想,或許也可以說是反璞歸真,還給啦啦隊最原始樸實的一面。

(以下單純為筆者自行解讀,請酌量閱讀)

        再仔細看下去的話,FIG 在協議書中對於其反對立場使用了「撤回 "withdraw"」的字眼,而不是「放棄 "abandon"」。「撤回」與「放棄」聽起來感覺好像很相近,但在實質意義上卻是天差地遠。對 ICU 而言,或許「撤回」或「放棄」都是一樣的,也就是在事件中不會有發展上的負面阻力。但對 FIG 而言則大不相同。「放棄」代表著 FIG 永遠不會對 ICU 的任何舉動有任何的反對之意,而「撤回」僅消除在本次事件中 FIG 對 ICU 的反對之意,但 FIG 仍保有相當程度的反對的意圖。

        所以很有可能的是,FIG 仍保留其對 ICU 的反對意圖,只因為這份協議書釐清了啦啦隊的定義以及發展方向後,在不影響體操家族發展的利益前提下,FIG 撤回今年五月在魁北克的立場,並「支持」ICU 的會員申請提案排入議程討論。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FIG 在這裡使用了「支持 " support"」的字眼,而不是「同意 "consent" 或是 "agree"」,這或許可以呼應前面對於 "withdraw" 的解釋,同時很有可能意味著 FIG 僅僅是支持這項會員申請的提案,並不代表 FIG 在討論最終投票決議時,會投下同意的一票。

啦啦隊已知的未來系列

(之一)歡天喜地大躍進...嗎?
(之二)脫胎換骨
(之三)小組,一路好走!
(之四)R.I.P. 立肩!
(之五)bye bye,rewind!
(之六)The Final Coundown
(之七)回歸本質。加油,好嗎?


2012年7月25日 星期三

Someone's trash could be your treasure...(之三)

一定要從小練起嗎?

        除了身材外,常會有人說「他們都是從小時候練起的,比較好練,所以「底子」很深厚 ,而啦啦隊員都是半路出家,怎麼能跟他們比?」。這類迷思也是常拿來解釋特技體操為什麼看起來會這麼變態的原因,也間接似是而非的安慰了自己無法呈現出如特技體操般幽雅的技巧動作。但真的是否如此?從下面這段影片或許可以找出一些解答。



       影片中的底層是澳洲青少年特技體操的選手「澳少年」Perry Drakopoulos。澳少年當時年方 12 歲,從上面影片中兩段比賽流程動作的表現,再看他的身材,嗯...再想想神猛哥,嗯....好,我想大家心裡都有數,哥斯大黎加神猛哥又中了一槍。

       從這位澳少年的例子來看,我們可以很有信心的確定,即便他是從小練起,以他 12 歲的稚齡,絕對不可能,也沒機會得以累積出長時間的訓練。依照兒童動作發展階段的觀點告訴我們,一般兒童大約在 7 歲之後的兒童才具有較佳的身體控制能力,而 7 歲之前身體許多的控制能力尚未發展完全,更不用說在 7 歲之前積極的投入運動訓練會有什麼顯著的成效。

       所以我們先大膽假設澳少年是從 7 歲開始接受特技體操訓練,對照影片的時間,大約經過了 5 年。也就是說依照特技體操的教學系統與訓練模式,5 年的時間,同樣一個手對手倒立動作(影片 5:09 處),可以讓一個擁有鳥仔腳的澳少年,無論是抬升過程流暢度與支撐穩定度都把神猛哥打的體無完膚。況且,一個 7 歲的兒童不太可能在一開始接觸特技體操就馬上接受托舉動作的訓練,並且在 5 年間也不太可能在絕大部分的時間,一直從著事我們眼見這類高難度動作的訓練。



       但是否一切真如我們上面那聽起來有點唬爛的假設所言?我們可以再找看看更多的資料。在下面這段 2009 年澳少年的冠軍流程中,完全沒有看到任何稱得上是高難度的動作,並且在動作的整體呈現上也不如 2010 年那般細緻。

       所以我們可以確認先前的假設,在 2009 年之前,他不太可能具有操作高難度技巧的能力,所以也不太可能每天都接受「重複嘗試高難度動作」這類模式的訓練,並且我們可以知道他在 2009 - 10 年間有了很大的進步。同時,我們更可以大膽的假設,再累積許多特技體操基礎訓練後,澳少年以 12 歲的稚齡以及仍是鳥仔腳的身材,只需一年的時間就可以學會了手對手的倒立支撐動作。(但這僅只是假設,還需要更多的資料才能驗證)


       同時在一篇報導的文章中也提及澳少年 Perry 參與特技體操的過程。文章一開頭便寫到「Perry first started gymnastics at the age of 5,(他在五歲學習體操運動) beginning to learn the fundamental aspects of gymnastics.(在接受了基礎的體操訓練後) However, after 2 years(兩年後轉投入特技體操運動) of artistic gymnastics he decided to change to a different type of gymnastics – ‘Sports Acrobatics’.」。這文章也證實了先前的假設,澳少年的確是在 7 歲的時候開始接觸特技體操。



       或許又有人會說,澳少年在接觸特技體操前有兩年的體操底子,搞不好對他之後轉練特技體操有幫助啊。但我們可以想想看,一個年僅五歲的小朋友,在接觸體操的頭兩年時間能打下多少深厚的「底子」?再想看看,一個年僅的七歲鳥仔腳少年,在需要抬升托舉這類負荷重量動作的特技體操運動中,能到佔多少便宜?



       反觀目前台灣所謂「大專啦啦隊甲組選手」,多半已逾 5 年的訓練經驗,甚至更久。雖然是半路出家,比不上澳少年的「從小練起」,但在身形與肌力上卻佔有著絕對優勢,使得多數人一開使接觸技巧訓練時,雖然在力量上強過澳少年許多。但經歷了相同的訓練時間後,整體的動作表現卻遠遠遜於澳少年。所以說,同樣經過 5 年的訓練,特技體操的訓練模式可以產生如「澳少年般」水準的選手,而「啦啦隊的訓練模式」頂多只能產生像神猛哥那般,凌波微步的抬升,支撐搖搖晃晃的支撐,然後被特技體操打槍打成像蜂窩般的選手。事實上,大部分的選手甚至連澳少年的邊都摸不到。

      這時如果有人認為澳少年是因為上層「澳少女」的關係喊犯規,應該重讀前面的文章再來考慮這想法會不會成立。2010 年澳少女年方 9 歲,你覺得她有多少機會可以「累積」訓練的時間?或許有人認為是天份的因素,但看完 2009 年澳少女的影片,大概只有天眼通的人才看得出來澳少女未來會是一位天才型的選手。並且,澳少女在 2009 - 10年間,真的進步了很多。





       所以,「從小練起」這個說法,多半是想要表達長時間訓練的累積在動作表現上的正比關係,以及兒童選手比較容易訓練的想法。事實上,在競技體操裡,兒童選手或許佔有一些優勢,但在需要抬升托舉這類負荷重量動作的特技體操中,兒童選手似乎佔不了多大便宜,甚至可以說是兒童選手的弱點。

       那累積訓練時間是否真的對動作有幫助呢?會不會又是另一個讓我們絞盡腦汁百思不得其解的迷思呢?就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待續 ...)


後記:

14歲的澳少年,啦啦隊員看不見的車尾燈

10歲的澳少女除了會被澳少年舉之外,還會很ㄍㄟ笑的彈鋼琴


Someone's trash could be your treasure...(之二)



啦啦隊技巧的老大哥-特技體操(Acrobatic Gymnastic)

       你想的沒錯,目前啦啦隊技巧動作並非原生自創,而是來自特技體操。特技體操是從表演藝術衍生出的一項競技運動,發展歷史非常悠久,廣義的來說已超過了百年之久,並在 1999 年初納入了國際體操聯合會( 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Gymnastique, FIG),同時我們可以在啦啦隊的抬升與支撐動作中,見到許多特技體操的影子。上面是一段俄羅斯的特技體操選手在平時訓練的影片,可以讓我們簡單的瞭解一下特技體操在做些什麼。但看完影片後,除了讚嘆之外,與我們熟知的啦啦隊相比,相同的技巧操作,其中怎會存在如此大的認知差異。
,同時也產生許多似是而非的迷思來解釋這些差異,但這些解釋並沒辦法合理化這些差異存在的事實。或許藉由釐清這些填補認知差異的迷思,可以提供更多啦啦隊技術動作發展的思考面向。

肌力是一切嗎?

       當你在扶著下巴,驚訝這些神奇動作之餘,回想前篇文章中那位哥斯大黎加的神猛哥。可以發現一件事,很明顯的,底層人員並不如神猛哥般的粗壯,甚至也沒有神猛哥那麼多結實的肌肉,甚至可以說是看起來跟平常人沒什麼兩樣。

       但這位俄羅斯的「白斬哥」操作每個動作時,在不疾不徐的力量產生過程中,除了流暢的把力量來回傳遞雙方身體之外,支撐穩定時又帶著百分之百控制的優雅,相較於神猛哥雖然作著同樣的動作,但抬升過程中的凌波微步,以及支撐穩定時左搖右晃的有些無法控制。很顯然的,哥斯大黎加的神猛哥被打槍了。

       然而,回想自己經歷過的啦啦隊訓練情境中,面對選手嘗試技巧卻不斷失敗時,教練總是千篇一律的說選手「肌力不夠」,希望把每個人都變成像神猛哥那樣,隨後接著的「去壓重」相信應該也不陌生。但看完白斬哥的影片後,大家心裡一定跟謎天大聖的衣服一樣充滿問號,白斬哥是吃什麼長大的?壓重就會進步嗎?白斬哥沒有大 Size 的肌肉卻做出更好的動作,那這些動作是怎樣練出來的?而肌力真是技巧動作的一切嗎?但在白斬哥身上,這些問題的答案似乎都是否定的。

SIZE有差嗎?

       但或許有人會說,這太犯規了,白斬哥的上層「白斬妹」太小隻了,技巧作起來當然比神猛哥輕鬆許多。但真的是如此嗎?還是這些想法只是我們尚未深入思考的迷思?接下來這段影片會更讓人目瞪口呆。


       上面這段影片是 2009 年歐洲特技體操錦標賽青少年女子雙人組(Junior Women Pair, 12-19歲)亞塞拜然的選手。在影片 55 秒的時刻,一個我們在啦啦隊裡稱作「前手倒拔」的動作,相較哥斯大黎加神猛哥在 45 秒時的相同動作,神猛哥似乎又挨了一槍。

       很明顯的,這位亞塞拜然的底層「亞小妹」身形與神猛哥相比真的可以說是天差地遠,神猛哥目測約莫 90~100KG 之間,而底層亞小妹看起來頂多 45~50KG 之間(甚至有可能更輕),但在影片中我們可以看到,亞小妹無論是在抬升時施力點的掌握、動作過程中力量傳導的流暢程度、停頓時力量消散的緩衝,與支撐時穩定優雅的展現,神猛哥似乎只剩下看車尾燈的地步。

       接著是前面有提到上層身材的問題,亞小妹的上層「亞小小妹」,比神猛哥的上層「神猛妹」小隻太多了(白斬妹也是),或許有人會認為是這原因使得神猛哥相形之下遜色許多。但別忘了,亞小妹也比神猛哥小很多很多很多.....(白斬哥也是)。


       假設底層與上層體型以「2:1」的比例來看,底層神猛哥體重約在 90~100KG 上下,而上層神猛妹體重目測約 45~50KG,這比例差不多也接近 2:1,而亞小小妹目測約 22.5~25KG,白斬妹約在 30~35KG 左右,與他們的底層相比也都是很合理的身材。

       所以說,這些技巧組合在底層與上層的比例實在是差沒多少。亞小妹跟白斬哥完全沒因上層重量相對較輕而占到便宜。與亞小妹跟白斬哥相比,即便神猛哥的肌肉尺寸提供了絕對的力量輸出,但在力量「傳導」與「控制」的能力真的只能得到「完敗」兩個字。

       畢竟技巧操作並不是比誰舉的重就勝出。從特技體操來看,技巧成功的展現是包含著力量的「產生」、「傳導」與「控制」三者間的相互配合,缺一不可,偏重某個區塊就會很明顯的反應在動作表現上。換句話說,神猛哥肌肉雖然可以產生很大的力量,因為缺乏傳導與控制能力,以致於無法將力量完全反映在動作實施上。相較於亞小妹和白斬哥,神猛哥明顯呈現出一個「低效率」的力量運用。也就是雖然擁有較大的肌肉尺寸(力量),卻沒有呈現出難度更高,或是更穩定的動作表現。
       這與目前與啦啦隊普遍認為「肌肉尺寸」與「動作表現」成正比的觀念差異非常大。從白斬哥、亞小妹與神猛哥的比較看來,很明顯的,肌肉尺寸大小並非是影響動作實施好壞的主要因素。甚至可以大膽的假設,肌肉尺吋並不會對動作實施有顯著或是絕對的幫助,也就是說,肌肉不用無限的增大,夠用就好。力量的運用與傳導才會是值得關注的重點。

       同時,從這些影片的比較我們可以知道,「肌肉尺寸」與「動作表現」之間其實沒有存在著必然的關聯。簡單的說,選手並非要壯到像神猛哥一樣,才能成功操作高難度的技巧動作,而選手在技巧操作遇到瓶頸時,透過重量訓練增加肌肉尺寸並非唯一的改善方法,改善選手力量的使用效率會是更務實的作法。

       並且增加部分區塊的重量訓練觀念很有可能是降低力量傳導與控制能力的元兇,以致於那些壯的像頭牛那般的選手在操作技巧時,只能像神猛哥那樣靠著蠻力硬撐,不僅浪費力氣,又影響了動作實施過程的流暢程度。

      除了身材與力量的迷思外,還有另一個迷思也是令人絞盡腦汁...


(待續 ...)


Someone's trash could be your treasure...(之一)

(來源連結裡的山寨一條街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Someone's trash ??
     
       如果有一種概念「借用」了另一種概念,而且幾乎所差無幾,這種情況講好聽一點是「學習」,講難聽一點的話就會是「抄襲」;如果有一種物品模仿了另一種物品,而且模仿的幾乎一模一樣,品質卻沒有比較好,這種行為或物品大家會叫它「山寨」;如果有一種皮包模仿了另一種皮包,而且做的還沒有比較好,這個東西通常我們會叫它「A 貨」。




       通常買 A 貨的人只會低調的用,很少會大聲嚷嚷的公告周知,甚至還害怕別人知道他用的是 A貨。而使用 A 貨的人也不太會因為別人誤認他用的是真品而沾沾自喜。而商人通常也不會開個專賣店來積極推廣(深圳珠海除外啦),並大肆宣揚的告訴大家他賣的是 A 貨,而廠商通常也不會拿著 A 貨來當學習或仿製的樣本。

Who's treasure ??
   
       但在啦啦隊的世界裡,只要有做出過去在啦啦圈子裡沒人看過的動作時,這些動作就會被冠上「新動作」的稱號,同時吸引大家的目光,並且這些動作會快速的被大家傳播出去,並爭相模仿學習,最後變成一股流行的趨勢。而最先做起這些動作的人也會被視為強者,有時還會被神格化的看待,如同下面影片中呈現的動作,以及在看完後對影片中操作者產生的認知與定位。


       在影片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哥斯大黎加大學的大塊頭「神猛哥」在操作這些技術動作。  站在「啦啦隊」的角度,影片中的這些動作,都是我們認知中所謂「具有相當高難度的新動作」。與過去在啦啦隊的經驗相符,操作這類動作的底層人員都是擁有大尺寸身材的大塊頭,所以總認為成功操作這些動作需要很強大的肌力(也就是將肌肉或身材尺寸最大化),再加上不斷的重複模仿相同的動作軌跡,並不斷的累積嘗試次數後,就能學會這些動作。所以「模仿動作軌跡+不斷重複嘗試」再加上「肌肉尺寸最大化」正是我們目前學習與訓練啦啦隊技術動作時最常被使用的方法,也就是所謂的「啦啦隊訓練模式」。

       並且近期啦啦隊呈現出來的新動作中,如同神猛哥影片裡面做的所有動作,有愈來愈多手對手(hands to hands)抬升、支撐或轉接的動作型態被廣泛的練習與流傳,這也顯示出啦啦隊在核心的技巧動作中(特別是大家最愛的單底層)也逐漸的朝向它的老大哥靠攏。然而啦啦隊動作技術的動作源頭到底是什麼呢?


(待續 ...)


2012年7月11日 星期三

從「陳偉殷」看現今啦啦隊技術評估模式(之三)


     
       我們可以想想看,我們現在是如何評價一位啦啦隊選手?我們是如何評估技巧實施的優劣?我們又是如何評估啦啦隊選手個人或團體的訓練成效?以及目前的評估機制,是否可以在訓練過程中提供具體且有效的回饋訊息?並可以在比賽過程中完整的反應隊伍的實力,與降低運氣影響的成分?但目前似乎除了以教練或裁判個人主觀評量標準,並以眼睛「觀看」技巧實施「成功」與「失敗」,或是每年一至兩次比賽的名次排序之外,我們沒有任何其他更有效甚至更具體的方法。

訓練的評估

       教練每次訓練大部分是依照「過往的經驗」以及「個人主觀的認定」來安排訓練流程並照本宣科的執行,時間到就往下一個段落進行。而成效評估方式多半是「眼見為憑」的看到一次成功,三次成功、五次成功即認定合格,或累積嘗試的次數(不管成功或失敗)...等等看似好像是一個有效判定「動作學會了沒(習得與否)」的機制,但事實上則是鄉愿到不行的想法。下面「動作學習理論」幾個大字的連結可以點開看看,這篇文章簡單解釋了「動作學習」是無法以「動作表現」來評估的,有興趣的人可以點開來看看。

動作學習理論

       除了動作學習理論外,我們可以用簡單的機率觀念來說明「連續成功或失敗的現象很有可能只是運氣好壞罷了」,仍然無法代表或證明動作習得與否,大家可以參閱之前寫過的「是在丟人還是在丟硬幣?(之一)(之二)(之三)」的系列文章。話又說回來,以「身體與動作記憶」的觀點來看,無論身體經過正確或是錯誤的動作軌跡一概都會被寫入大腦中。由這再簡單不過的概念可知,當教練要唸書 ~XD!而除了要唸書外,還可以知道身體累積大量不管成功或失敗的嘗試次數,單純只是力氣與時間多到不行的時候可以選擇的方法,而累積如此多的數量,也只不過是把自己搞的很累很辛苦罷了,事實上對動作訓練一點實質幫助也沒有。

選拔的評估

       或許有人會說,那 Try out 呢?Try out 的方法不是很好嗎?Try out 可是一個一個用細項分數評定出來的呢?怎麼會不好呢?那我們就來仔細看看 Try out 的方法,以及現行的細項分數具有什麼意義?
     
       就以目前常見,也是我們目前唯一篩選選手的機制「Try out」來看,Try out 的評量方式,也是以「動作難度」與「眼見為憑」作為篩選依據,由選手自行安排動作,以評審的「主觀動作難度」作為評量依據,並親眼看見選手「實施」後,依據實施內容以主觀的扣分程度給予其動作分數。透過評審的眼睛,成者為王,而敗者就....謝謝再聯絡。(但成績評定在後續的協調與調整分數部分就不是我們討論的範圍了....XD)。如果選手通過某項選拔,我們就會認為他是個具有某種程度水準的選手(甲組選拔就認為甲組水準,國手選拔就認為是國手水準...之類的),反之亦然。聽起來好像很合邏輯,但仔細想一想,這邏輯可能只對了一半,或是搞混了啦啦隊比賽技術動作在「難度」與「實施」間孰輕孰重。

       如此「眼見為憑」的評選機制,就像賭神高進一個人在喊出各位觀眾後翻出「梅花3」時那樣的一翻兩瞪眼,當下確實無法讓人反駁。但事實上這現象與現行啦啦隊比賽中選手能力需求的關聯性一點也不大。因為啦啦隊比賽需要的是能持續輸出 2:30 以上,綜合有氧與無氧交錯的高強度體能,並同時能穩定實施技巧、騰翻、舞蹈、跳躍與空拋...等等各項技術動作的選手。


       但 Try out 的結果只能確定該名選手在某個時間點可以成功的操作某些動作,比較難去確定該名選手能持續且穩定的操作相同動作,並完全無法確定這眼前的成功的成功是運氣或是真有實力,就像我們永遠不會知道賭神的「梅花3」是出老千還是真有特異功能。所以 Try out 的結果很顯然的並無法完整對應一個選手在比賽場上的能力需求。我們可以回憶每次國際賽 Try out 出來的選手,與他們比賽場上實際表現,這些 Try out 場上的神人踏上了比賽墊,很多時候都可能變成了不定時的炸彈。我們可以回想前面花了很大篇幅談到的 Colby Lewis,再想想啦啦隊的 Try out。「眼見為憑」的評量方法,似乎是非常的不靠譜,很容易把只會耍小魔術的江湖老千煞有其事的捧成具有特異功能的奇人異事,或是把重感冒又剛烙賽完的陳金鋒排除在國家隊的名單外。或許有人會歸咎於運氣,或是命。但話又說回來,選拔究竟是選出頂尖好手為國爭光,抑或是選誰的命好?這樣或許未來可以考慮邀請唐立淇或星星王子進入選訓委員名單,這樣也容易知道誰的命比較好。


        至於「動作難度」的部分,你是否曾經有想過,在眼前成功的高難度技巧,那是幾次嘗試後的結果?1 次還是很多次?(通常是很多很多很多@#X%&*... 很多次)那嘗試 1 次就成功的人,接下來的幾次會是如何?(這是 Try out 永遠無法回答的問題)嘗試 1 次跟嘗試  10 次才成功的人,是否在能力上有差距?(我想這答案每個人都心知肚明)就算連續成功了 3 次,是否第 4 次也會有把握成功?(這也是為什麼平常練得這麼辛苦,比賽仍然期待的只是全上而已)而許多 Youtube 上的強者的是否平常的表現與影片上差異不大?(這問題.....)

       我們現在 Try out 就像是看到賭神翻出來梅花 3 後就認為他之後玩梭哈、13 張或百家樂都會無往不利,甚至是賭麻將、天九、四色牌都會贏的一卡車。這等於說當我們看見梅花 3 的時候,就認定賭神未來可以不斷的繼續想翻就翻;也就是當親眼見到有人成功了具有高難度的技巧後,就馬上把他供成神,而不是先去釐清到底是運氣或是實力的原因,或是將來是否有再次或持續穩定成功的可能性,甚至傻到忘了到底是嘗試了幾次才成功。這種將「表現 = 地位」的感覺,就像是當我們中樂透後,很多好康的都找上來,卻沒想到錢會不會有花完的一天。於是乎大家都一窩瘋浪漫到像劉德華與周潤發在手錶廣告中曾經告訴我們的那句經典名言:「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或許有人會說:「美國人也是這樣在選拔 Try out 的啊!」但只要稍微瞭解美國啦啦隊文化的人都知道,美國這套 Try out 制度所選拔的,並非是專門參加 2:30 流程比賽的啦啦隊員,而是選拔站在場邊吆喝的啦啦隊員(他們大部分時間都不需要穩定持續輸出高強度的體能)。我們明顯是用了相同的方式來選拔不同目的的人,所以這制度的沿用似乎有些似是而非。又或許有人會說:「沒辦法,這就是啦啦隊!人家美國的東西我們只能 follow,我們也很無奈」。但只要這種自願被殖民的心態存在的一天,我們要如何孕育出突破現有困境的思維?況且美國與台灣的啦啦隊環境與發展方向完全不一樣,若一直不知所謂的模仿下去,啦啦隊將會離真正「運動項目」愈來愈遠。

競賽的評估

       目前啦啦隊比賽就像是前面提到 Try out 的放大版,利用相同的概念,相同的評分架構來判定隊伍的能力高下(Try out 是針對個人)。用膝蓋想也知道,不太可能因為相同的架構放大後,成績的排序就真的能夠完全反應一支隊伍整體的能力,並同時排除運氣影響成績表現的可能性。所以啦啦隊比賽的細項分數雖然長的像是 1、2、3、4.....那般,但功能卻只剩下拿來加總,用以評量選拔或比賽的級距外,跟甲、乙、丙、丁差不了多少。簡單來說,細項分數沒有連續的意義。

       舉個例子來說,A 隊在技巧分數為 15 分,B隊12分,先不論產生 A、B 兩隊的分數是否有具體依據(還是依照裁判的個人喜好)?分數之間的「距離」是否相等?A、B 兩隊的分數是否可以相減?相減後的差距是否具有意義?還是僅僅只能代表 A 隊比 B 隊好?簡單來說,這些長的像數字的符號,充其量只是穿著數字外衣的甲乙丙丁。有興趣的人可以去 Google 一下關於「次序變項」與「連續變項」的說明。

       所以這些穿著數字外衣的江湖老千,並沒有辦法告訴我們選手或隊伍在各技術項目真正的實力,更不用說應用在平時訓練的監控,更無法評估訓練成效,以及提供明確的修正方法。也就是說啦啦隊目前在組織訓練上,完全沒有一套明確的機制來掌控與評量訓練成效。教練頂多只是「眼見為憑」的提供一些連選手自己都知道的循環論證(失敗 → 練不夠 → 多練 → 失敗 → 練不夠 ....),但選手不只是需要知道哪裡犯錯,選手需要的是「有效改善」,以及「明確的修正方法」,而不是無止盡的一再重複曾經讓自己失敗的相同事情。所以啦啦隊發展至今雖有如其他運動項目般組織訓練之型,卻沒有任何與其他運動項目組織訓練相似的評估方式。

圖片來源:http://cheerunion.org/

      也無怪乎每年翻出「梅花3」的隊伍拿在拿著金盃時,即便名次「眼見為憑」的讓人無話可說,但總是無法完全服眾,也總是少了那麼些「純粹」的感覺。況且啦啦隊在各類動作項目的呈現方式、難度價值與扣分機制依舊不明確的情況下,當教練拿到裁判評量的細項分數時,依然無法從中找尋任何一點有助於未來成績進步的修正的方向。再反觀除啦啦隊以外的各項運動中,教練可以透過具體的數據資料來掌握與修正訓練進度,並預測選手在運動場上的可能表現。所以,目前啦啦隊的運動競賽制度並無法完整反應隊伍能力,並有效排除成績中運氣的成分。

       依照目前的發展模式,或許未來台灣啦啦隊比賽會像一個對岸的笑話般:「台灣人說,我們的選舉效率超好,下午四點投票結束,晚上八點就可以知道結果;大陸人則說,這算啥,咱們才牛B,明天投票選舉,今天晚上八點就可以知道結果」。也或許,不用等到未來....。



       「運動」廣義的概念上而言是包含有「身體活動」、「組織訓練」及「運動競賽」的要件,也就是參與者在參與過程中經歷過練習場揮汗如雨的身體訓練,以及在競賽場上全力以赴的熱血拼搏,並從中獲得身心靈正面提升體驗的活動過程,在概念上都可以廣義的被認為是一項運動。以其他運動項目如棒球、籃球、足球、網球、羽球、高爾夫、田徑、游泳、體操...等項目中包含的要件來看,目前還在努力中的啦啦隊都符合如這些運動項目的構成要件,甚至在某些地方超越許多。同時這也是目前主張啦啦隊是運動項目最主要,也著墨最多的論述。但仔細檢視這些論點,似乎如同 Try out 的邏輯一樣,只對了一半。

       不可否認的,啦啦隊包含有相當高強度的身體活動,也具有組織訓練。然而展現組織訓練成效的本質則是「管理」,從第一、二篇棒球落落長的討論到這邊,我們可以知道,管理決策不可只以眼見為憑的現象來決定,需要從多方面的評估後才能將犯錯的機率降到最低。並且管理與數字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上述提到的任何一個運動項目背後都與數字緊緊的聯繫著。棒球、籃球、足球這類型的團隊運動不用多談;網球、羽球、高爾夫也是靠數字在管理訓練成效與衡量選手能力;更不用說田徑、游泳這類時間數字就是成績的一切;而最接近啦啦隊的體操,明確的難度價值與扣分機制也是透過數字呈現,教練能利用這些數據在訓練過程中,即時的掌握與修正訓練成效。

       此外,在使用這些「數字」之前,尚須釐清數字的本身意義,以及背後牽連的實際現象,才不致誤用數字,還自信滿滿的拿著雞毛當令箭去殘害辛苦的運動員。

       即便目前的啦啦隊擁有相當程度的「身體活動」,但在「組織訓練」成效無法提供階段性的具體呈現,以及現行「運動比賽」制度,使得競賽成績無法完全以隊伍技術能力決定時,即便目前在三項要素都具備的架構下,在缺乏明確且具體的管理機制下,仍有兩項是不及格的成績。所以啦啦隊在被承認為一項運動項目的路上還有許多尚待我們努力的地方。

       而人類本身是視覺與感官的動物,很容易對眼前的訊息做出即時的反應,如同我們深信有效,並一直沿用至今的評估方法 -「眼見為憑」。並且,我們大腦對「數字」這類抽象的描述與推理很陌生,畢竟數字不是開天闢地就與我們同生在這個世界,也是一點兒生命都沒有的符號,很難引起我們大腦的共鳴。但事實上,只要我們多多跟這些數字好好相處,多去瞭解它,這些看似冷冰冰的數字,在我們仔細端詳,縝密推敲,並與他對話後,它會告訴我們很多很多永遠無法從表面現象看出來的事情。並且你會發現,跟數字當了好朋友後,它們其實是很悶騷的。

      現在想像一下,如果你是個大聯盟球隊的投手教練或總教練,你的先發投手在比賽一開局就被對手連續ㄎㄠ了三發全壘打,當下你會怎麼想?再想看看,你的先發投手丟了七局,送給對手12張老 K,你又會怎麼想?

       那麼再想像一下,若你是個啦啦隊教練,你的選手在你面前連續成功或失敗了 3 次嘗試的動作,你又會怎麼想?馬上給予建議?還是淡定的,繼續看下去?


從「陳偉殷」看現今啦啦隊技術評估模式(之二)


兩極化表現中的數字    

       在這場比賽中,Colby Lewis 的表現非常的兩極化,不是被敲全壘打就是三振對手。我們實在是很難從這場比賽去判定 Colby 的投球出了什麼問題,或從中是瞭解他的實力到底如何(或是根本沒有問題,只是比較雖小罷了),是否他真的如史提芬周一樣高深莫測讓人猜不透?然而我們不一定要飛去美國跟他作朋友才能瞭解他吧!況且現在世界都是平的了,只要滑鼠點個兩下,到 MLB 官網看看關於 Colby 的數據表現,或許可以大略的告訴我們,Colby Lewis 到底是怎樣的一位選手,甚至可以教導我們如何像遊騎兵的教練團那般,淡定的看待這場比賽他離奇的表現。

       本季至 2012/07/11 為止,從勝負場數來看(W L, 下圖紅框),Colby 本季(SEASON)的成績是 6 勝 6 敗,對照他大聯盟生涯(MLB Totals)累計的 44 勝 44 敗完全一致;而看到小聯盟(Minors Total)累積 53 勝 40 敗的成績,我們可以很合理解釋如果繼續把他放在小聯盟裡完全是欺負人,不如把他拉上大聯盟被電看看。或許就光勝負的數字就可以瞭解到,Colby Lewis 是一個所謂具有「大聯盟水準」的選手。 

       而本季 3.51 (ERA,下圖藍框)的防禦率遠低於其大聯盟生涯平均。雖然這場比賽 Colby 被金鶯隊慘電狂轟後又連續賞了金鶯幾個巴掌,但本季至今是他在大聯盟擔任先發投手以來,防禦率最低的一季;被上壘率(WHIP, 下圖綠框)1.03,也優於生涯平均的1.37。

       另外 Colby 在本季九局被全壘打(HR:IP/9)的支數 1.36 支(100/15)也與生涯平均 1.34支(718.2/107)的數據非常相近。再與小聯盟生涯平均 0.69支(786.1/60)相比,更可以補強解釋前面防禦率的數據,更清楚的說明了把 Colby 放在小聯盟真的是欺負人。但本場比賽被全壘打數卻是他大聯盟生涯平均 4 倍(1.34:5)的量。或許你可以認為他應該馬上滾回小聯盟好好反省才是,但從本季統計數據來看,我們可以提出一個很中肯,也有所本,但聽起來會有點有點唬爛的假設,也就是「到現在為止,原本會出現在過去或未來其他場次的全壘打份量都可能在這場被打出來了」。

       再來看到 Colby 本季九局平均三振次數(SO:IP/9, 圖紫框)約 8.1 次(100/90),略優於生涯平均次數 7.6 次(718.2/610),而本場 12K 的表現是他生涯平均的 1.5 倍有找,也就是進步幅度達 50%。若以這場比賽的表現,就認為他在三振的能力有大幅進步而給他加薪的球團經理人,應該先去看一下數字說了些什麼,比較不會當冤大頭。從統計數據來看,他本季三振的能力是有進步的,但進步的幅度其實沒有很大。

圖片來源:http://mlb.mlb.com/

       然而前面都是以這一場比賽作為基礎,再與本季與生涯成績做比較,現在我們把範圍擴大一些,將階段性的成績作為比較基礎,將這離奇比賽前後各一場(MAY04@CLE & MAY15 KC)的表現加進來看:0 勝 3 敗,防禦率 6.6,被敲八轟,也就是說本季至今一半的敗場數跟全壘打數都是這三場比賽貢獻的,再把這三場比賽跟生涯成績相比,那真的是爛透了,但也順便讓我們想到剛剛那個有點唬爛的假設。如果說六月還是被打這麼多的全壘打,那 Colby 真的應該去牆角好好的跪,我想他也沒話說。若六月被全壘打的數量有大幅降低的話,那全壘打真的很有可能是比較雖小的在五月都被打完了。



       我們現在再把範圍擴大一些,以單月表現數據來看,四月的 3 勝 0 敗,防禦率 1.93 的表現的確超水準可以給他拍拍手,媒體也會發揮捧死人不償命的精神說他本季多麼的神勇;而五月 1 勝 3 敗防禦率 5.23 新聞媒體一定會說是開高走低,大批特批完後再找一堆理由來解釋;而六月 2 勝 3 敗,防禦率 3.38 則漸漸向他的本季與生涯的平均水準靠攏。

       最後再擴大到本季三個月的平均數據看來,Colby 還是逃不出生涯平均的手掌心,就算本季已經優於生涯平均的數據,也僅只是略優於罷了。另外神奇的是,Colby 在六月投了 34.2 局只被敲出一支全壘打,這可以初步說明他畢竟還是個有全壘打壓制力的投手,並且這數據提供了前面那個聽起來好像有點唬爛的假設一個更有力的支持,也就是更可以確定「到現在為止,原本會出現在過去或未來其他場次的全壘打份量都是在這場被打出來了」

圖片來源:http://mlb.mlb.com/

絢爛歸於平淡

       總的來說,Colby Lewis 在四月去過天堂,五月遊過地府後,在六月最終回到了人間。本季累積至今的表現成績與生涯平均差異不大,頂多是略優於生涯的平均而已。也就是說 Colby 不可能只參加了觀落陰就馬上變成神或鬼,不光是因為他身處德州,所以到處可聽到那噠噠的馬蹄是個美麗的錯誤,而那連發的轟不讓與三振也都是美麗的錯誤。畢竟,他不是歸人,只是個過客。

       或許會有人認為一個月的時間似乎也不算短,單月 4~5 場累計夠多了吧?若從前面的分析來看,如果教練團就以單月(四月或五月)的表現就對 Colby 做出了什麼改變或處置(給予獎勵或移出先發輪值),對教練團、球團老闆或 Colby 個人整體而言依舊是不公平的,更何況只是一場曲折離奇的比賽。對 Colby 的心理層面而言,若因為在意這場比賽,甚至是這幾個月來的起伏表現,使得自己的心情大受影響,這也會連帶影響到後續的成績表現,並且使自己遁入了心理影響表現的負面無限迴圈,這可就得不償失了。

       此外,Colby 的這些統計數據可以讓我們瞭解到,所謂的「平均水準」並不代表是要求選手像機器人般每一場比賽有著如「統計數據一樣好的表現」,有可能是時好時壞,起起伏伏,外加許多的中規中矩後,藉由數學統計呈現出一個整體趨勢。


淡定,眼見不一定為憑

       「淡定、眼見不一定為憑」,也就是這系列文章花了這麼多的篇幅對 Colby 這場神奇比賽、本季表現與生涯累計成績之間的討論能帶給我們最大的意義。我們無須對短暫的表現大驚小怪,教練團只需知道 Colby 能夠平均一季穩定的吃下 150-200 的先發局數並不會常自爆,不一定需要神人級的投手才能排在先發輪值內,畢竟不是人人都是神;同時這些資料也會是球團經理人與球員談判薪資最可靠的依據。

       若教練或是球團經理人總是以「眼見為憑」的表現,而非統計數據與實際表現的整體評價做為決策依據,就會使自己處在一個極度容易犯錯的決策情境中。而球員本身也可以從數據中清楚瞭解自己的能力,不僅可以避免在超水準表現時過度自滿,以及在不穩定情境時能更具堅定的自信。所以,透過整體的數據比較分析後再對照選手表現的評估結果,才會是最適當的決策依據。同時也是教育選手心理素質最佳素材,而不是那聽起來熱血沸騰又振奮人心卻感覺虛無飄渺的信心喊話。

       並且,人不知道怎麼著,總是很喜歡從「發現錯誤」來展現自己的專業。或許是印象中「專家」好像都很容易找出錯誤,並且專家的任務就是「除錯」,而貴為教練的自己若不會指出些什麼錯誤的話,就會被人認為是個傻 B 一樣什麼都不懂。所以當教練眼睛看到,或耳朵聽到一些表象訊息,並被其他人詢問看法的同時(教練幫我看 toss....),就算腦袋瓜空空,也要硬著頭皮找出些「可能」的錯誤來展現自己的專業。殊不知,有時候在根本沒錯誤的情況下硬加上一堆看似可以改進的「錯誤」,或是一些不負責任的解釋後,最後衍生出來更多的現象會讓人完全摸不著頭緒,更不用說再去解釋這些混亂的現象。結果搞到最後愈解釋愈混亂,變成怎麼做都不對了。有時不需要那麼心急,淡定的看待這些表象訊息。如果當下真的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就老實的回答不知道,等到蒐集正反訊息多方的比較求證後,再說出口都不會嫌太遲,這樣一來也比較不怕說錯害人,最後還要很累的凹來凹去,反而更害己。

       因此,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瞭解到為什麼在 Colby 連續被尻出三連發全壘打後,教練團仍然可以如此淡定的讓觀眾繼續看下去,而他自己也可以很淡定又很神勇的繼續丟下去。因為數字不止告訴了教練團不用太過擔心,也讓 Colby 清楚自己的能力在哪裡,他是一個可以穩定吃掉先發局數的選手,即便他被狂轟猛炸,也不會突然變成像菜鳥一樣亂了方向;而單場丟出神人級的 12K,也不會馬上變成準備領取賽揚獎的候選人。或許這場比賽的一切,任憑我們怎麼去解釋都很可能犯了更多美麗的錯誤,而這場比賽的一切很有可能只不過是「運氣」罷了。

       文章看到這邊,說好的啦啦隊呢?說好的啦啦隊呢?講了一堆棒球的數字統計又關啦啦隊訓練啥事了?別急、別急,淡定、淡定,就讓我們淡定的繼續看下去....

從「陳偉殷」看現今啦啦隊技術評估模式(之一)


圖片來源:http://mlb.mlb.com/
      
       想像一下,如果你是個大聯盟球隊的投手教練或總教練,你的先發投手在比賽一開局就被對手連續ㄎㄠ了三發全壘打,當下你會怎麼想?你的決策會是什麼?馬上把他換下來?留在場上繼續丟?賽後抓去牆角跪,跪完下放小聯盟?...還是?

       而事後你的解釋又會是什麼?投球動作跑掉?投手失投?投補溝通不良?對方打者太強?身體有傷?心理問題?甚至是放水?...還是?或就只是單純的運氣有夠差?

       再想看看,你的先發投手丟了七局,送給對手12張老 K,大概有一半左右的打者都是投手自己請下場的。這種比林鳳營還高優質的先發內容,絕對是連對手都會起立鼓掌的優異表現。此時,你又會怎麼想?這小子真靠譜,馬上把他視為先發陣容的首選...還是?


       如果這兩種狀況同時在一場比賽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你覺得可能性有多大?會不會很唬爛?

       其實一點也不唬爁,這情況就在 2012 年 5 月 10 日,巴爾第摩金鶯對德州遊騎兵的比就賽真實上演,金鶯隊的先發投手是還沒發生婚外情的新台灣之光陳偉殷,遊騎兵則是由二號先發 Colby Lewis(寇比 ‧ 路易斯)掛帥,或許是比賽有來自台灣的陳偉殷,使得情節內容誇張與精彩的程度完全不輸從牽手演到牽亡魂的台灣鄉土劇或是台灣變色龍系列,至於詳細的比賽內容如何?讓我們繼續看下去...(水波紋)。

開局全壘打三連發

       金鶯隊一開局,前三棒毫不客氣的連續賞了 Colby Lewis 三發陽春全壘打。以「眼見為憑」表現論者的眼光來看,首局就連續被敲三發轟不讓就給人就一種「投手到底怎麼了?」、「投手已經被打到眼冒金星了」、「投手龜祖海暸暸了」,甚至開始會有「放水啦」的感覺,於是乎擔心選手是否會被全壘打的陰影籠罩,進而影響到接下來的投球表現。此時身為總教練的你還會放心讓他投下去嗎?要是在台灣老早就上投手丘碎碎唸了。然而在那場比賽中,休息區的教練似乎像盛竹如說話的口氣般淡定,如一尊土地公那樣一動也不動的在場邊老神在在的「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KKKKKKKKK,連發 K 到深處無怨尤

      而 Colby 不知是美牛吃太多導致狂牛症發作還是瘦肉精作祟,讓接下來第四棒 Adam Jones 擊出中外野飛球出局後,神勇的連續讓 6 個打者揮棒落空三振出局(Strike out swinging),到三局下半第一個打者出局前,金鶯隊連壘包邊兒都沒摸到。如果把六連K前擊出中外野飛球的 Adam Jones 算進來,他前兩球還都是眼睜睜看著主審舉手的好球(Called Strike),從事後諸葛的角度看來,當下投手一度處在球數絕對的領先優勢,打者非常有機會被主審拉掉,也就是一個「準七連K」的情境。


       比賽來到了第三局,在第二位打者 J. Hardy 的右外野高飛球出局後(前兩球依然是 Called Strike),Colby 又賞了第三棒 Nick Markakis 一個揮棒落空的三振,第三局結束。


       第四局一上來只用了一個球又送給第四棒 Adam Jones 左外野飛球接殺出局。隨後的五、六、七棒又是連續的揮棒落空三振下課。在八、九兩棒的接殺出局後結束了第五局。

       第六局一開頭又送了揮棒落空三振給第一棒打者 Ryan Flaherty。之後用兩個滾地球解決了二、三兩棒結束了第六局。

臨去秋波補兩發

      時間來到七局下半,這時換成第四棒 Adam Jones 發瘋了,面對 Colby 的第一球偷點不成,第二球毫不客氣的大棒一揮就把球掃出了全壘打牆外。

       此時 Colby 不知是不爽還是真的累了,面對第五棒打者 Matt Wieters 丟出了本場比賽第一次的四壞球保送(前三球是連續壞球),接下來面對第六棒 Wilson Betemit 只用了一球又送給了金鶯隊本場比賽第五發全壘打。此時身為總教練的你還坐的住嗎?但遊騎兵的教練們似乎還是不動如山。


       接下來的情況,很可能說明了 Colby 剛剛是極度的不爽而不是累,因為他毫不客氣的把球丟到了雖小的第七棒 Chris Davis 身上,或許是教練團認為丟觸身比被尻全壘打還值得關切
(因為被尻全壘打有一半的原因是打者太強,但丟觸身球絕對 100% 是投手控球的問題),於是遊騎兵教練團終於走上投手丘短暫的關切了一下 Colby,但畢竟「各人造業各人擔」,最後還是留他在場上繼續丟。

圖片來源:http://blogs.bettor.com/

       接著金鶯第八棒 Mark Reynolds 不知是看到了黑衣人的暗號還是場外的煙火,很客氣的送給 Colby 一支雙殺打。然而最終解鈴還需繫鈴人,在第九棒  Robert Andino 因野手失誤上壘後,Colby 臨去秋波,送了一個揮棒落空三振出局,給揭開這全壘打與三振大亂鬥序幕的第一棒 Ryan Flaherty 。七局結束,Colby 責任已了,打卡下班。


打卡下班

       總結 Colby 本場比賽的表現,主投七局,優質的「只」被敲 5 枝安打,失 6 分,送出 12 次三振,2 個保送(深深覺他觸身球是故意的)。除失 6 分外,其他數據絕對是優質以上的先發水準,而再仔細看比賽內容,會發現這種怪記錄自大聯盟 1918 年來還真的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遭,同時,這怪記錄也會是棒球在取捨選手「臨場表現」與「數據分析」做為決策依據的最佳教材。然而到底該怎麼看?那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對比賽細節有興趣,又想學點英文的人可以點下面的連結去看該場比賽的詳細記錄
http://mlb.mlb.com/mlb/gameday/index.jsp

       首先,Colby「只」被敲出的 5 枝安打通通都是全壘打,完全沒有一支例外。而這五支「安打」也分兩次密集的出現。一次是在第一局開局的三連發,而另一次在第七局開局的勉強二連發(中間隔了一個保送,勉強也可以算是二連發);12 次的三振同樣也有兩次密集的出現,第一輪是橫跨一到三局的連 6 K,而另一輪是第四跨第五局的連 3 K,同時這全壘打跟三振數都是 Colby 的生涯新高,而妙的是12次三振都是打者揮棒落空(表示打者是真的想打卻打不到他的球)。

      當看到 Colby 如此「絕妙」的表現,你會怎麼看他的狀況?你會如何評價這場比賽的表現?你會怎麼看這個選手?以眼見為憑的表現論觀點又會怎麼看?


趴著也中槍的陳偉殷    

       啊等等等等,陳偉殷咧?這到底關陳偉殷啥屁事?好啦,我承認這是一篇純粹掛羊頭賣狗肉的文章。陳偉殷跟本篇文章最大的關聯性,只在陳偉殷是咱們新台灣之光,並代表了巴爾地摩金鶯隊先發主投,拿了場勝投而已。標題掛上趴著也中槍的「陳偉殷」純粹只是想要吸引目光而已。而這篇的重點全是對手 Colby Lewis 在同場比賽離奇的表現,以及數據統計如何教我們像遊騎兵教練那樣在驚濤駭浪中能夠淡定的繼續看下去。

       不過話又說回來,要不是陳偉殷,或許我不會注意到這場比賽,也就不會注意到 Colby Lewis 的神奇又絕妙的表現,也就不會寫出這篇文章了,所以一切也還都是陳偉殷,是吧!?

       廢話那麼多,這到底又關啦啦隊啥事咧?先別急,讓咱們繼續看下去......


2012年4月24日 星期二

是在丟人還是在丟硬幣?(之一)


        現在最常見的動作訓練以及評估模式,通常是由教練觀看選手動作的實施,再依照選手成功或失敗,來評斷技巧實施的優劣,並從中舉出一些缺失讓選手當場修正,再由教練重複觀看選手操作,如此日復一日。但這種訓練方式,有些平時訓練有素的動作,
在比賽時,總是不知怎麼的,還是失敗了。


        或許比賽時的臨場反應或情境因素會產生部分的影響,但總不至於會像「0 與 1」那般,不是「上」就是「掉」的差距?那平時技巧穩穩上的時候算什麼?為什麼平時看起來好像有8~90分,甚至是100分把握的動作,在比賽時掉到連60分都沒有?這完全沒有一致性的現象總是困擾著選手與教練,而這到底又是怎麼一回事?

        而目前僅有的對策就是累積所謂的「成功」次數。但這是一個很弔詭的邏輯。在累積成功次數的過程中,「失敗」的次數似乎也是一樣在累積,而且通常比成功的次數還要多(很多?)。但我們通常把失敗累積的次數都故意忽略不提。但依照動作學習與身體記憶的論點來看,這樣到底是在學習成功,還是學習失敗?
        從不斷的累積技巧嘗試次數,永遠都不夠的練習,摔了再上,上了又摔,如此循環,直到累積到目標的成功次數後,換來教練一句:「嗯!很好,走下一個課程」。此時多數選手心裡依然納悶,那這樣算是成功嗎?而就算成功,到底是為什麼成功?而失敗呢,也不知道為什麼會失敗。選手只能一直不斷的「嘗試」、「累積」、「堅持」,反正一切都是教練說了算!

        然而,為什麼技巧會成功?為什麼會失敗?為什麼時好時壞?為什麼好壞差距會如此大?又為什麼前一次還穩穩的上,這一次卻摔個亂七八糟?

而這些為什麼不光是我,我想也是每位選手與教練大家心中最大的疑問。

圖片來源:http://www.futurity.org/

        與其在這複雜難解的無限迴圈中打轉,或許我們該跳出去,換個不同的角度,用我們雖然陌生,但擁有縝密邏輯,卻又不難理解的理論背景來看,這些技巧的成功,甚至是連續的成功,其實並不代表身體真的學會了,而是如同「丟硬幣」時出現人頭或10元的那樣「剛好」的隨機現象罷了。

        很多眼見為憑論者或許會反駁,那些成功,甚至是連續的成功的技巧,不就我們「學會了」的最好證明!都連續成功了耶!不然還要怎樣?

        教練明明就「看」到哪些地方該改,然後告知選手「修改」,在當場也似乎看見了成效。於是,一定會有人說:啊~該看的該修的都修了,不然還能怎樣?

        但我們可以自己想看看,就算一組已經連續成功10次的技巧,我們有多少把握在第11次嘗試的時候會繼續成功?除非就像是跨騎、股立姿那樣簡單的動作。


文未完,待續 ....


延伸閱讀:
是在丟人還是在丟硬幣?(之二)
是在丟人還是在丟硬幣?(之三)

是在丟人還是在丟硬幣?(之二)


        在很多二項選擇情境(要 or 不要;先 or 後)無法決定時,我們都會利用丟硬幣這個小動作來決定。因為我們知道硬幣有兩面(廢話),丟出人頭或10元是隨機現象,在一般情況下,是無法以人為來控制結果,所以可以代為決定我們心中搖擺不定的心意。

        然而要丟出一個人頭或10元,其中包含著非常複雜的因素。好比有硬幣丟出去的動作型態、力道、拋投角度、高度以及連帶著產生的硬幣飛行、旋轉或墜地速度、角度...還有你能想到雜七雜八又能言之成理的任何影響因素。


        即便我們每次都用相同的動作來丟,丟出來結果也很有可能會不一樣;而每次丟出「人頭」的動作,通常也不盡然會相同。聽起來很好像複雜,但的確是事實。這也就是說,這些不同的力道、角度、高度、速度...等因素的排列組合,會產生相同的結果。就算在具備我們認定能丟出「人頭」面的條件下,在硬幣丟出的瞬間,仍然可能還會有其他不預期因素的介入,因而改變了丟硬幣的結果。

        而啦啦隊的技巧操作也是如此。一個技巧的實施過程,上層與底層人員不僅本身要控制拋投時的動作型態、力道、角度、速度...等因素外,同時雙方也要在同一時間點相互配合,必須在雙方本身以及相互配合這「三者兼具」的情況下,操作技巧才能有成功的可能性,要不就是上的歪七扭八,死撐硬推的不符合我們一致認同的質感要求。

        以「丟硬幣」這個用一組複雜系統(人)與一個實體物件(硬幣)的交互作用為例,結果背後的成因與影響因素的描述就已經複雜到讓頭腦打結。


        何況是在啦啦隊技巧操作時,兩套複雜系統(人)除了要自我控制外,還要加上雙方(人與人)在同一時間點的配合,這其中的影響因素遠比一個人單純丟一個硬幣要來的複雜許多(不只許多,而是很多很多很多...多到讓人無法想像),更不用說一大群人組合而成的金字塔與流程。

        以致於造成現在我們對技巧教學的敘述,就同如評論家解析抽象藝術畫作那般,任誰都可以找出幾個模稜兩可的觀賞角度編出一套言之成理的賞析,但若以這些言之成理的賞析論點來作畫,卻總是無法畫出一幅傳世的名畫。

        這就是人性!人們總是希望能夠透過自身的觀察,以釐清複雜現象的脈絡,並希望找到一條通往成功的道路。不知道是哪來的自信(還是自大?),深信這是成功唯一的道路。雖然在路途中會遇到無數個寫著「通往成功」的岔路,卻始終不願嘗試。始終堅持在自己的道路上,透過一步一步辛苦的累積,期望總有一天能走到終點。


文未完,待續 ....



延伸閱讀:
是在丟人還是在丟硬幣?(之一)
是在丟人還是在丟硬幣?(之三)